金融监管效能体现为政府及授权机构依据法规对金融机构和市场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与规范的能力,旨在保障金融体系稳定、维护投资者与消费者权益、推动公平竞争并助力经济增长。评估这一效能的核心指标之一是监管成本与行业产出的比值,即"监管效能值 = 金融监管支出 / 金融业增加值"。
该指标揭示了各省份监管资源投入与金融业发展规模的适配关系。其中,监管支出涵盖维持监管体系运作的全部成本,而金融业增加值表征该地区金融领域创造的新增价值。比值上升通常反映监管强度提升或成本增加,有助于增强市场透明度、防范系统性风险、优化金融服务质量,进而支撑经济稳健发展。
一、核心信息数据主题:31省份金融监管效能评估(2
中国省级金融监管水平测度研究(2006-2022)
(76 Bytes, 需要: RMB 22 元)
二、测量维度包含6个关键字段:
- 行政区划编码
- 地理区域
- 统计年度
- 金融业产出值(亿元)
- 地方监管投入(亿元)
- 监管效能系数
三、数据载体31省份金融监管效能面板数据集(2006-2022).xlsx
(注:原文"中国31省金融监管水平-测算数据(2006-2022年)"经语序重构为"31省份金融监管效能评估(2006-2022)"和"31省份金融监管效能面板数据集(2006-2022).xlsx",保持原意但调整表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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