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材料及配件领用制度
1、施工单位领用设备、材料及配件时,首先向机电部设备管理组提出领用申请。申请必须注明所需设备、材料及配件的名称、型号、数量及用途。
2、机电部设备管理员依据
申请,核实申领设备、材料及配件的实际所需型号、数量及用途等,并上报机电部长。
3、机电部设备管理员向机电部负责人进行汇报
相关情况,获得经批准后
,开具《工程材料出库单》。经由机电部部长或副部长签字,并在《工程材料出库单》上加盖领用单位项目部公章后,由设备管理员与江仓管理人员向施工单位材料员发放所需设备、材料及配件。
4、当设备、材料及配件安装完成后,机电部设备管理员需到现场核实设备、材料及配件的实际安装地点、使用数量等。
5、设备管理员向机电部负责人进行汇报
相关核实情况。
6、成套到矿设备的随机配件使用领
取按程序办理,需存入仓库,所属权归江仓公司。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确保
各项安装工程能够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完成,特制订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进场之日,必须向机电部和监理提供合同复印件、安全技术协议、招投标回复。
2、施工单位依据
合同和现场实际情况,对各项安装工程制订详细作业计划,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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