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常识告诉我们,如果没有垄断等因素所造成的生产壁垒,那么社会劳动在不同产品生产之间的转移就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一种产品的价格与成本之比在趋势上高于其他产品的价格与成本之比,那么就会有社会劳动从其他产品的生产上转移到这种产品的生产上。如果转移的社会劳动过多,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就会引起上述趋势的逆转,从而引起社会劳动由这种产品生产向其他产品生产的转移,直到逆转的趋势又逆转回来。
因此,从长期来看,不同产品的价格与成本之比的平均值都会趋于相等:成本较高的商品,其价格就较高;成本较低的商品,其价格就较低。这就意味着,在长期的平均数上,任意两种商品之间按照一定比例的交换,必然是成本相等的交换。
假设甲是A产品专业生产者的代表,乙是B产品专业生产者的代表。如果A与B长期平均的交换比例为n量的A交换m量的B,那么甲耗费在n量的A上的成本与乙耗费在m量的B上的成本必然是相等的。
既然n量的A交换m量的B是两者长期平均的交换比例,那么在这种交换是以货币为媒介的情况下,用n量的A换得的货币去购买B,所买到的也必然是m量的B。反之亦然。
以上就是“等成本交换”的意义所在:不管A与B的交换是否以货币为媒介,在长期平均的交换比例背后,所交换的A的成本与所交换的B的成本必然是相等的。
以上分析表明,就甲的n量的A交换乙的m量的B而言,等成本交换从来都不意味着,乙(A的非专业生产者)可能耗费在n量A上的成本与甲(A的专业生产者)耗费在n量的A上的成本相等;同样也绝不意味着,甲(B的非专业生产者)可能耗费在m量的B上的成本与乙(B的专业生产者)耗费在m量B上的成本相等。
而黄佶在《商品交换的动机不是互通有无》中,却用交换的重要动机在于节约劳动,从而非专业生产者可能耗费在商品上的成本必然大于专业生产者所耗费的成本来否定等成本交换,实际就是编织了一个等成本交换的稻草人,通过击倒这个稻草人来宣称等成本交换不成立。所以,黄佶对等成本交换的批判就是典型的歪批。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