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三十三项禁令
1、严禁喝酒后
上岗工作。
2、严禁无安全工器具进入现场施工。
3、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戴安全帽不系扣视为不戴。)
4、严禁无工作票进行停电工作和近电作业,或先进行工作后办理工作票。
5、严禁工作时不进行停电、验电及挂接地线。
6、严禁在大雾、雷雨和
5级以上大风时登杆作业。
7、严禁使用未经试验或已过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
8、严禁约时停、送电和未清点作业人员全部撤离现场情况下送电。
9、严禁未经过培训
或考试成绩不合格
者上岗工作。
10、严禁电容器、电缆停电后不放电进行工作。
11、严禁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
12、严禁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物品、工具。
13、严禁使用皮尺、线尺(加有金属者)等测量交叉跨越、对地距离。
14、严禁暴力装卸
电杆和其他电力器材及客货混装。
15、严禁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下线作业不使用高空带作业。
16、严禁不按照相关规定
办理“三措”或不按“三措”进行布置交待工作。
17、严禁工作负责人(监护人)不按规程要求直接参加现场作业和未指定合适的代理人而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18、严禁居民或道路附近挖坑施工时不设围栏,夜
间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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