薰蒸杀虫安全防护措施
1、化学药剂防治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下述情况
之一者,不得参加施药和施效后的封闭、救护、散气等毒气接触的工作:
1.心脏病、肺病、肝炎、贫血、神经不正常、高血压、皮肤病、皮肤破伤和长期慢性病病患
以及戴上面具不能工作的人。
2.怀孕期、哺乳期、经期的妇女和未满十八岁的少年。
2、参加薰蒸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好防毒面具,穿好工作服、直接接触药剂和硫酸时,需戴橡胶手套、穿胶靴,每次薰蒸前指定专人对所有防毒面具的滤罐进行检查,证明确实有效者,方可使用。
3、使用药剂薰蒸,在
30公尺以内,不得有人居住和饲养家禽家畜
,施药和施气期间,在仓库厂房四周
5-10
公尺处高警戒线、张贴醒目标志,并派人放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处。
4、使用易燃毒气薰蒸,必须注意防火,施药前要切断仓内电路,在施药时需要照明,应将开关移到仓外,施药后,将电路及时切断,参加搬运的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和穿着订有铁钉的鞋子。
5、使用磷化物薰蒸时,禁止吃高脂肪和高蛋白食品,薰蒸前后严禁饮酒。
6、薰蒸工作人员在施药过程当中
,如有流泪、咳嗽、头昏或其它不适时,应当立即
报告指挥员
并屏信呼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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