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电动工具用电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名称手持式电动工具用电
交底内容:
1.一般场所应选用
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
0.1s
的漏电保护器。
若采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保护接零。
2.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
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
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3.狭窄场所
(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
),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
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若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护。
4.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确保完好无损
,使用之前
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接受人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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