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运用表观成本与生产成本的理论框架,对打车平台的经济机制进行政治经济学分析。平台建立所需的硬件投资构成生产资料资本(c),而运营中的驾驶员薪酬(v)与利润(m)共同构成新增价值(v+m)。分析表明,无人驾驶出租车的定价遵循最后一台有人驾驶出租车的价格,其虚拟驾驶员薪酬和利润全部被平台资本占有。这一现象凸显了在私人资本生产关系下,本应归属劳动者全体的新增价值被私人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实质,揭示了平台经济中价值创造与占有的深刻矛盾。
一、引言
随着数字经济的兴起,打车平台成为现代城市交通的核心组织者。平台通过连接乘客与驾驶员(或无人驾驶车辆)提供运输服务,其定价机制与利润来源引发广泛关注。本文旨在运用表观成本与生产成本的理论框架,对打车平台的建立、定价机制以及新增价值的归属进行深入分析,揭示其背后的价值运动规律与剥削实质。
二、理论框架回顾
根据先前的理论重构,我们严格区分了两种成本范畴:
· 表观成本:资本家为生产所预付的货币支出,包括生产资料价值(c)和预估劳动力价值(v)。即:表观成本 = c + v。它对应于资本家的私人核算成本。
· 生产成本:商品的全部价值构成,包括生产资料转移价值(c)、劳动力补偿价值(v)以及增殖的劳动力价值(m)。即:生产成本 = c + v + m。它反映了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耗费。
商品价值等于生产成本,而剩余价值(m)等于生产成本减去表观成本,即 m = (c+v+m) - (c+v)。剩余价值来源于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的自我增殖,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被资本家无偿占有。
三、打车平台的建立:生产资料资本与劳动力成本
打车平台的建立由一个团队完成,其投入包括:
1. 生产资料资本(c):用于购买服务器、开发设备、网络设施、软件许可等硬件的货币支出。这部分构成平台的资本,属于表观成本中的 c。它不创造新价值,仅将其价值转移到服务中。
2. 预估劳动力价值(v):团队在开发、维护和运营平台过程中付出的劳动,其价值以薪酬形式补偿。根据理论,这部分不属于资本,而是事后补偿的劳动力价值,属于表观成本中的 v。
平台建立后,进入运营阶段。在有人驾驶模式下,平台连接乘客与驾驶员;在无人驾驶模式下,平台直接提供自动驾驶车辆服务。两种模式下的价值构成与定价机制呈现出显著差异。
四、打车平台的定价机制与价值构成
1. 有人驾驶出租车的定价
每次出行的价格由三部分构成:
打车价格 = 生产资料折旧(c')+ 驾驶员薪酬(v)+ 利润(m)
其中:
· 生产资料折旧(c')是车辆和平台等固定资产的折旧,属于转移的生产资料价值(c)。它包括车辆磨损、平台服务器摊销等。
· 驾驶员薪酬(v)是驾驶员劳动补偿,即预估劳动力价值。它对应驾驶员必要劳动创造的价值,用于再生产劳动力。
· 利润(m)是剩余价值,来源于驾驶员的剩余劳动创造的增殖价值。
因此,每次出行的价值构成即为:c' + v + m,其中(v+m)是驾驶员创造的新增价值。在表观成本视角下,平台(或车主)的成本为 c'+v;在生产成本视角下,服务价值为 c'+v+m。
2. 无人驾驶出租车的定价
无人驾驶出租车的定价原则是等于最后一台有人驾驶出租车的打车价格。这一原则确保了无人驾驶服务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同时最大化平台利润。此时:
无人驾驶打车价格 = 生产资料折旧(c'_a)+ 虚拟驾驶员薪酬(v_v)+ 利润(m_v)
其中:
· 生产资料折旧(c'_a)包括自动驾驶车辆的高额折旧以及平台摊销,通常高于有人驾驶车辆。
· 虚拟驾驶员薪酬(v_v)并非实际支付给驾驶员,而是为了与有人驾驶价格保持一致而设定的一个价值部分。它代表如果由驾驶员提供相同服务所需补偿的劳动力价值。
· 利润(m_v)是平台从无人驾驶服务中获得的剩余价值。
由于没有实际驾驶员,虚拟驾驶员薪酬(v_v)和利润(m_v)共同构成无人驾驶情况下的新增价值(v_v + m_v)。这一新增价值并非由当班驾驶员的活劳动创造,而是由自动驾驶技术和平台运营共同实现的社会劳动力耗费。然而,根据定价原则,无人驾驶服务仍然以有人驾驶服务的价值作为定价基准,这使得平台可以占有全部新增价值。
五、新增价值的归属问题
根据劳动价值论,新增价值(v+m)应由创造它的劳动者全体所有。然而在私人资本生产关系下,新增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
· 有人驾驶模式:驾驶员创造的新增价值(v+m)中,v 以薪酬形式归驾驶员,m 则以利润形式被平台资本占有。平台通过抽成、佣金等方式实现这一占有。
· 无人驾驶模式:新增价值(虚拟驾驶员薪酬 v_v 和利润 m_v)完全由平台资本占有。无人驾驶技术使得平台摆脱了对驾驶员活劳动的依赖,从而可以占有全部新增价值,这进一步加剧了价值占有的不平等。
平台经济的本质是私人资本通过占有生产资料(平台软硬件和自动驾驶车辆),无偿占有劳动者(包括社会的和本企业的)创造的增殖价值。无人驾驶技术的应用,使得资本可以摆脱对当前劳动者的依赖,从而更彻底地占有剩余价值。
六、结论
通过对打车平台的经济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平台的建立体现了生产资料资本(c)与劳动力成本(v)的分离,符合表观成本的构成。平台资本通过控制生产资料,主导了价值分配过程。
2. 定价机制上,无人驾驶出租车以有人驾驶出租车的价格为基准,其新增价值由虚拟驾驶员薪酬和利润构成,全部被平台资本占有。这一定价策略掩盖了无人驾驶服务实际成本结构的差异,确保了资本获得高额利润。
3. 新增价值在劳动价值论下应归属劳动者全体,但在私人资本生产关系下被私人资本家无偿占有。无人驾驶技术的应用进一步强化了这种占有,揭示了平台经济中价值分配的不公正性。
本文的分析展示了表观成本与生产成本理论在解释新兴经济现象时的有效性。平台经济中的价值运动表明,尽管技术不断进步,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剥削本质并未改变,只是采取了更隐蔽的形式。这一理论工具为我们批判平台资本主义、探索更公正的经济组织方式提供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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