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123
五、虚增资金占用费收入935437.06元,虚增利润935437.06元
2004年1月5日,MYHD与福州FJ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J贸易)签订资金相互借用协议,约定对FJ贸易的占款收取使用费,MYHD据此确认FJ贸易2004年1--6月资金占用费收入935437.06元,但FJ贸易因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年度检验手续等原因,于2003年11月10日被吊销营业执照,该笔资金占用费尚未收回,不应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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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新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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