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345
对此,时任董事长周某、董事总经理魏某某和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李某某是上述虚假陈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董事朱某某、杨某某、潘某某、唐某某、徐某某、毛某某、姜某某、才某某、梁某某、陈某和独立董事龚某某、谢某某、许某某、赵某、严某某、肖某某和李某为上述虚假陈述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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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新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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