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强化事故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分析事故的发生
规律,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减少企业财产损失,保证员工
生命安全,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二条事故汇报程序
1、事故的发生
后,事故现场人员(安全员、班组长、跟班管理人员等)要立即进行上报
矿调度室。
调度室值班电话:外线
XXX8内线80
0180
022、不论井下还是地面只要发生伤亡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及时将事故情况(事故时间、地点、经过、伤亡情况、采取措施)上报矿调度室,并立即采取得力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因抢救不及时或处置不当,造成事故扩大者,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3、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重伤、涉险事故、伤亡等重大事故报告后,要立即进行上报
集团公司总调度,然后逐级上报。伤亡事故报告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的时间进行上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发生
队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原因分析等。
4、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
后,要及时汇报至相关部门
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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