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风机强检规定
一、年检: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
121条第七款的有关规定
: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之前
必须进行1次
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三年至少进行1次
性能测定。
除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性能测定外,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主要通风机进行1次
全面的检查维修。检查维修的内容有:
1、机体防腐良好,有无明显变形、裂纹、剥落等缺陷。
2、机壳接合面及轴穿过机壳处,是否严密,不漏风。
3、叶轮、轮毂、导叶是否齐全无裂纹。
4、叶轮保持平衡,可停在任何位置。
5、叶片角度是否一致,误差不大于
±1°。6、反风门及其他风门开关是否灵活。
7、水柱计及轴承温度计,每年校验一次。
8、每年必须进行1次
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必须进行1次
反风演习。
二、月检:
每月必须由通风队长、通风科长组织主扇司机、主扇维修工、电工等人员对主要通风机检查1次
。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
须经总工程师及主管矿长审阅。执行日检内容,同时对电控、锈蚀情况、润滑系统、隔音装置、扩散塔、风硐、轴承等各种保护进行1次
全面检查,风硐插板的密封情况、检测负压的
U型水柱计、负压传
感器、轴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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