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650
但在整个收购过程中,THDL只付给了陕西省国资局275万元。面对巨额资金缺口,从1998年9月至1999年2月,相关责任人张某等采取用非法获取的JMHJ股权作担保等方法,分别以THDL、JMHJ的名义从海南JX公司、天津BFGJ信托投资公司、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等金融机构借贷9200万元,支付陕西省国资局股权转让款2695.02万元。至案发时,JMHJ仍下欠2511.87万元,珠海TH按协议应向JMHJ支付的4200万元职工安置费用也分文未付。珠海TH采取空手套白狼的手法,骗取了JMHJ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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