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盼铁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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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临"九月九",往后的共同富裕之路究竟该怎么走? [推广有奖]

21楼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6-9-12 16:41:43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6-9-9 17:05
多年来,盼铁成钢一直在为改变初次分配中“资本独占收益”——对劳动不公的收益分配”游戏规则“,创建通过 ...
旧贴:2010.人民网“E两会”的十大“牛案”之一原文摘录:人民网“E两会”4307号提案【盼铁成钢】
deltaatfr 发表于 2010-3-14 00:24:59
原文网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737170-1-1.html
案由(提案主题): 建言2010“两会”:重视收益分配制度的创新!
姓名:盼铁成钢
会员编号:7493
提案人: 盼铁成钢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主办(上报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协办: 全国政协提案办
提案类别:时政类提案
提案时间: 2010年03月02日
会员口号:为劳动鼓与呼!
提案内容:对差距不断拉大并呈继续扩大的趋势的强烈不满情绪已引起多方关注、重视,也是多年来“两会”的热点话题。分配改革迫在眉睫,势在必行。提案建议“两会”能重视收益分配制度的创新期盼“两会”代表、委员们重温15大提出的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理论思想和16、17大精神,将变革旧的收益分配方式,创建新的收益分配制度列入会议议题,尽快出台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相关规定,让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通过有中国特色的收益分配方式通过法律、制度体现出来,让广大劳动者通过劳动、勤劳分享发展的成果,让通过劳动、勤劳能致富从梦想逐步变成现实。

22楼
曹国奇 发表于 2026-9-13 17:19:39
qf20089 发表于 2026-9-9 10:27
其实,曹老师你说的这个问题,早之前我就已经在与你讨论中说的很明白:必须重新给【劳动】定义,不能囚于 ...
有这个印象,里面的问题是何为劳动?我是定义劳动是人类谋生的活动,分非法劳动与合法劳动。但是即使这样定义,还是有死角,被某人问住了(好像是被杠精600问住了)。

23楼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6-9-15 15:13:02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6-9-9 12:47
读懂“恩格斯停顿”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75721811397122498&wfr=spider&for=pc        ...
     如果分配制度不能及时改革调整,分配格局走向固化,阶层之间流动收窄,经济矛盾就会进一步向社会领域传导。倘若任由趋势演化,就会复刻历史链条。
      历史告诉我们,技术本身无罪,技术可以解放生产力,但技术不会自动带来公平,生产力飞跃之后,如果生产关系、分配制度没有及时跟进适配,就会埋下经济与社会双重风险的种子 。
    很值得深思的是: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蛋糕”的不断做大,想要避免重蹈两极分化的覆辙,如果继续因袭私有资本独占收益的“游戏规则”合适吗?

24楼
qf20089 发表于 2026-9-15 17:47:41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6-9-15 15:13
如果分配制度不能及时改革调整,分配格局走向固化,阶层之间流动收窄,经济矛盾就会进一步向社会领域 ...
看了成钢先生的这一系列帖子,意识到成钢先生似乎还没有看到一个目前最重要的问题:政治框架,已经成为了中国发展、进步的最短的短板!
不补齐这块短板,可以预见:50年内中国的经济发展绝对不会有太大的起色。

25楼
qf20089 发表于 2026-9-15 18:24:09
曹国奇 发表于 2026-9-13 17:19
有这个印象,里面的问题是何为劳动?我是定义劳动是人类谋生的活动,分非法劳动与合法劳动。但是即使这样 ...
我的意见是在对你的某个主贴的回帖中提出的,谢谢曹老师还记得我的这个看法。。。
因为回帖中只是一个看法,也没有进行太多的思考,现在再看到你对【劳动】定义的看法,促使我对【劳动】定义的思考也更进一步:
首先,现代社会劳动环境的极大改变,也从根本上推翻了马克思原来的【劳动】定义:工人阶级都分成了蓝领、白领,这两者之间的待遇差别可不是马克思所能想象得到的;
其次,由于要遵循马克思原来对【劳动】的定义,所以也造成了我国现在经济学理论上的很多不确定性:因为谁是劳动者、谁不是劳动者,由于社会环境、劳动条件的巨大变化,这其中马克思所设定的界定由【清晰】已经变得非常模糊;
再次,很多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国家做出了极大贡献的人,在马克思的【劳动】定义中,却并不是社会劳动者!这,就成为世界级的笑话了!
接下来,我还要对曹老师关于【劳动是人类谋生的活动,分非法劳动与合法劳动】的定义,提出一点看法:
首先,你的定义没有前提条件:【社会活动】;因为没有【社会】的限制,更没有社会强制性【法】的限制,任何人的活动都可以自由进行、可以自由开展,但是在【社会】环境这个条件下,所有人的活动,都必须依照社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实施,因此,劳动也必须【合规合法】;
其次,如果没有了【社会】这个条件的限制,你后面提到的、关于劳动的【非法、合法】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你凭什么判定【劳动】的合法、非法?空口无凭,谁服你?现在的社会流行的一句话就是:现在是法治社会!
所以,关于【劳动】的相关定义,是必须设置在现代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下,能得到现代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认可才有能成为【劳动】定义的雏形。

26楼
hhj 发表于 2026-9-16 05:49:52 来自手机
hhj 发表于 2026-9-7 17:26
你只能,,,,共穷
你的分配是“按权分配”,这就注定了你无法搞好分配,不管你如何叫都不能。当你指责资本时,你才是比资本厉害的东西。
当没有资本,没有私人资本时,你的资产分文不值,因为私人资本是出价者,它们对你的东西不出价,那么你的东西就没有资产意义。当别人对你的房子只开价10万一套时,你的房子的资产性只值10万。

27楼
YYSRR 发表于 2026-9-16 16:19:29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6-9-8 14:12
看来,应该继续坚持讲认真!
      认真就是要面对现实的穷和富,明明是做穷了方法 也坚持说是能做富的方法,那就是不认真负责的胡说八道了

28楼
YYSRR 发表于 2026-9-16 16:32:57
hhj 发表于 2026-9-8 17:58
是的,怕认真二字。问题是,认真什么?
     认真 就是要面对 现实,就是毛主席说的实事求是。面对曾经“共穷”的现实,只有这个“共穷”“穷怕了”的现实才激发了不得不改开和改开的未来。而有人竟然还想要重蹈“共穷”的覆辙并自以为高明,真是天不作孽人作孽

29楼
hhj 发表于 2026-9-16 17:55:06 来自手机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6-9-8 14:12
看来,应该继续坚持讲认真!
对啊,连穷的事实都害怕承认,还来叫什么呢?

30楼
qf20089 发表于 2026-9-17 11:23:21
hhj 发表于 2026-9-16 17:55
对啊,连穷的事实都害怕承认,还来叫什么呢?
呵呵。。。习惯了丧事喜办的这一套作法嘛,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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