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lll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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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谈国企改革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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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dog 发表于 2005-6-17 15:41:00
国有产权不同于法人和自然人产权,前者嵌入了一个政治环节,一切都已不同。在这方面党校的政治经济学教材讲的比较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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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_h 发表于 2005-6-17 20:33:00

国有企业没有希望了?暂且不论个真伪!

但是我们可以寄希望于它的替代品——非国有企业——那些处在边层的企业。他们才是制度变迁的内部规则的制定者。我国的历史中可以印证这个路径的可行性,边层的创新在逼退旧的制度安排,最终在和核心的讨价还价中得到核心的承认!由核心推广到一般,所以制度变迁的外部规则是由政府制定的。邓小平曾说过。农村改革的思路是来源于人民之中。

所以,目前的制度变迁路径是合适的,至少不会出现苏联和东欧的突变

以上曾是我的学位论文的思想!但受到过上上下下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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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 发表于 2005-6-18 11:48:00

回复:(string_h)国有企业没有希望了?暂且不论个真...

以下是引用string_h在2005-6-17 20:33:41的发言:

国有企业没有希望了?暂且不论个真伪!

但是我们可以寄希望于它的替代品——非国有企业——那些处在边层的企业。他们才是制度变迁的内部规则的制定者。我国的历史中可以印证这个路径的可行性,边层的创新在逼退旧的制度安排,最终在和核心的讨价还价中得到核心的承认!由核心推广到一般,所以制度变迁的外部规则是由政府制定的。邓小平曾说过。农村改革的思路是来源于人民之中。

所以,目前的制度变迁路径是合适的,至少不会出现苏联和东欧的突变

以上曾是我的学位论文的思想!但受到过上上下下的批判!

有意思,奖励50积分。有一个问题,非国有企业获得内部规则制定权的条件是什么?如何体现出来?在什么阶段?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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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满珠江 发表于 2005-6-19 12:02:00
不仅企业和市场有一个边界问题,政府和企业也有一个边界问题.官方一直在提国有企业从竞争性领域退出,也有县以下不设国有企业的说法,但是这里的边界是什么?个人一直坚持国有企业是非盈利组织,它以社会效益为目标,所以这样的组织是政府科层而不是企业科层,绩效的考核应该类似政府内部考核.在20多年的改革中,哪些企业属于政府企业,哪些属于市场企业,已经在多次放开市场中形成,一部分国有企业被挤垮;一部分被政府卸负担而"转制",一部分被收购、合资,国有企业的比重在全国也就20%左右。我想,所谓边层逼退核心,不过就是不断缩小核心的地盘,划一条边界,目前还有一些可以划出来的没有划出,就是中国电信、中国粮油进出口、各商业银行之类,所以国有企业的改革还没有完成,其实国企改革没有什么内部制度安排问题,而是一部分划出界,一部分按政府科层管理。国有的企业就是政府派干部去管,搞什么支薪经理?就是反腐败部门和大众监督,有什么商业秘密?只要边界清楚了,问题就解决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19 12:03: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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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_h 发表于 2005-6-19 14:29:00

斑竹问的好难回答!

我的文章是从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争夺保护性管制方面论述的,这里的管制被我定义成一种资源。最后一问在我的文章里有论述,非国有企业在争夺这种资源的过程中还处在弱势的地位(话语权不够)。一方面是价格系统不健全,二是政治方面的原因,没有选票机制。所以资源不是通过“拍卖”的形式进入到需求者那里,说简单点就是没有自由竞争的环境。我从实证的角度说明了,非国有企业表现出了和国有企业相反的情况,国有企业出现了行政性壁垒降低,反而非国有企业在依赖行政性保护。我的初步解释是非国有企业在通过“钻空子”的方式起家,发展过程中,在没有竞争环境的情况下,提出保护性要求是最为便捷的,所以非国有企业对内部规则的制定影响能力还处在初级阶段(共有三级:初级,单个企业资产积累;中级,合谋企业;高级,政治合谋企业。)

对于第一问,我只是有一个三个阶段分类的初步分析的工具,如果要有制定权,要到高级,起码要有非常成熟的中级情况,因为我认为要争夺制定权的条件也有三个阶段的不同,一,人际关系(只能靠寻租);二,行业协会(独立的,有对内部的监管权);三,有立法影响力的某个东西(我不知道在中国这是什么?我叫他“吹枕边风的人”,文中叫有立法和修法参与权的人,但我自己不满意这个说法)。

关于第二文,应该就在第一问中,可惜我知识不够用了,在前两问上还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第三问的回答也只是一种主观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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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 发表于 2005-6-19 16:02:00

回复:(string_h)斑竹问的好难回答!我的文章是从国...

以下是引用string_h在2005-6-19 14:29:18的发言:

斑竹问的好难回答!

对于第一问,我只是有一个三个阶段分类的初步分析的工具,如果要有制定权,要到高级,起码要有非常成熟的中级情况,因为我认为要争夺制定权的条件也有三个阶段的不同,一,人际关系(只能靠寻租);二,行业协会(独立的,有对内部的监管权);三,有立法影响力的某个东西(我不知道在中国这是什么?我叫他“吹枕边风的人”,文中叫有立法和修法参与权的人,但我自己不满意这个说法)。

1、奖励情满珠江经验30。

2、我建议你更精确地定义规则制定权,如果需要模型化的话,比如对行业或国家技术标准的影响力。如果你认为企业发展的目标是争夺保护性管制,我想这不是企业的真正目标,而且偏离市场经济的要求。实际上,多数民营企业都不是靠管制而是靠开放竞争获得生机的。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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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_h 发表于 2005-6-19 17:01:00

可能是我只讲了一个面,让斑竹误解了,我当然是主张竞争性的市场环境!

但是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是不是非要以自由竞争为批评的标准呢?或者针对某一阶段!

我在三个民营企业蹲了一个暑假才有一些想法!我用这些零碎的想法和那张讽刺美国国会的漫画,就是在每个议员后面都有一位大肚子的资本家的那张漫画,我才想到:如果对政府管制主导权转移到企业(非国有企业)上去,本身是否已经是体现了价格机制的复苏过程。因为我觉得这种改革是贴近现实的方法!而不是从理论开始,自上而下的过程!诺斯总结过管制的起源,他也认为在欧洲当时的不开放环境中,管制是被寻求的,是企业在主导。自然的,管制和市场经济就是同生同长的。

我建议你更精确地定义规则制定权,如果需要模型化的话,比如对行业或国家技术标准的影响力

这个的确是我的死门,我的导师对我这方面最不满意。在这一点,我自己也感到黔驴技穷。我现在用的是寻租所得对需求的弹性与市场势力之比来定义的。文字的说明是:企业寻租后面临的需求曲线正好是他所能发挥的市场势力时的需求曲线。(我的导师用库恩的科学方法论来批评我的定义,毫无用处)

现在我不做这个研究了,因为资格被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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