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搞经济的,不完全在经济价值的范畴内讨论问题,事实上,在过去,也没有这样的理论指导工作和行为.
在古代,三班衙役是最基本的政府低层了,但事实上,这些人是没有能力完成对一个县的管理的,在理论和实践上决定了他们必须依靠一些人来完成对地方的权威,如同现代警察雇佣卧底一样,他们必须保证对地方的权利控制,就必须再次完成对自己权利的分解.当然,这些人是不会得到政府甚至雇主的工资的,所有的收益实际上通过诉讼等方式转嫁到老百姓等民间中获得.类似于过去"打秋风""常例""定例"等各色名目的苛捐杂税就是这么来的,当然,在和平时期,这些都有一定的规矩和不成文的约定来调节相互利益,在一个可以相互承受的范围内.在非常时代,由于时代的动荡,各种苛政的严酷,导致这种协议的破坏,致使民间承受的能力大大破坏,造成最后的民不聊生,反抗由此而来.导致最后官逼民反的局面.
在过去的一些文章提到一些,当地的官员都知道这些"白员"的存在,并且是默许或不可或缺的依赖.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些人可以是官方的助手,同时,也是导致政府威信力扫地的凶手.其权利之大,不是地方官能够制约的,原因就是楼上各位提到的"信息不对称"等,同时,还有执行力的丧失,因为所有的官方力量都必须依靠他们来完成工作,其在民间的影响力之大,是无法估量的,他们一言兴帮,一言丧帮,地方官的政绩好坏全都受到这些人的制约,有许多地方官哪怕是好官,也有心无力,随波逐流,否则,身败名裂的下场绝对不是虚假的恐吓.这些人已经在当地形成了一个势力阶层,是无法回避的事实,其直接领导人就是在基层雇佣这些人的基层势力,如捕头\师爷等,这些人相互勾结,才是地方的真正实力阶层.是不可小瞧的可怕力量.有些文章提到过这些人的作为(可惜不多,也忘了出处),有好有坏,关键看当时的历史局势,和平时代和暴政时代是不一样的.
有些楼上的说是雇佣关系,绝对不是,而是一种食利互惠的利益分配关系,白员是需要孝敬雇主的,否则,是无法获得权利,而白员要获得生存,就必须通过各种手段,最大限度的利用手中的权力去获得更大的收益,在地方民间的力量对比中形成一种相对可以互相接受的分配关系,这就是和平时代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就是说,当官府征收5%的税收时,他们必须在民间实际征收7-10%的税收才能完成官方的任务,除去上缴税收外,还需要对各级官吏进行利益再分配,形成这些人的灰色收入,另外才是自己的劳动付出及心理期待回报(保持在良心范围内的利益所得).到非常年代,通货膨胀及上级无度的索取,会破坏原来的分配关系,为了保障自己的地位,白员的付出会更多(包括向上孝敬的比例和绝对额),那么,需要从民间索取的就要成倍或数十倍的增加,这就导致了社会的动荡,可以说,旧社会的所有暴行,绝大部分的实际执行者是这些白员,是他们来代替那些官府执行的,他们是政府政策的放大器
有些人问为什么不把他们收编,这就是成本利益的关系,政府可以不费任何费用完成工作,而且可以获得灰色收入,会出钱收编吗?而且,这些白员的雇佣成为非政府行为的时候,其效忠的对象是不同的,更有利于某些人的利益,这样,政府是不会有这样的提议的,另外,由于这些人不具有政府雇员的身份,所有的行为不能直接成为官方的行为代表,更有利于推卸责任,你作为地方官会收编这些人吗?从更大的利益程度上考虑,就是这样可以将民间力量从新划分,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相互对立,转嫁政府与民间的矛盾.而官方则作为仲裁者出面,更有利与化解矛盾,提高统治效果.
所以说,在过去,这些人是不可或缺的,在当时的环境下,这些人所占的比例是逐渐增加的,从而导致十羊九牧,原因如楼上各位所分析,谁也不会放弃这样的好地位,但随着竞争的激烈,白员的压力会更大,付出也会更大,从而逐步导致对民间的掠夺也更厉害,民间则更希望挤入这个阶层.如此往复,恶性循环,弊端越来越大,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在现代,这样的情况相对少些,不仅是因为信息对称问题,还在政府执行力的问题,当政府对民间的控制力减弱时,这样的白员就又会出现,比如现在的税收协管员,比如各类代办员等,这些人就是未来白员的储备力量.
希望在未来,这些人真正消失,因为,他们的出现实际是政府能力太弱的标志,是政府对社会控制能力不足的体现,是未来社会动荡发生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