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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历史NIE5]中国古代为什么会出现“十羊九牧”和“白员”现象?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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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quake 发表于 2005-5-10 13:57:00

姑且算是一个二级的委托-代理关系,皇帝-地方官;地方官-白员。第一个关系中信息不对称严重,第二个关系较轻(也存在)。

地方官处于一个有利的位置

白员的生产效率(勒索)是有限的,类似于边际生产力递减,而在一定的程度上,边际生产力仍然是正的,地方官最大化自己的短期利益,必然导致增加白员。而地方官主导着地方的制度的变迁,一个有权术的地方官很容易控制一群属员。最终的制度的决策人当然是--皇帝,一个关心老百姓的皇帝(不管出于一种什么考虑),会控制一下地方官,反之,就是一个朝代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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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quake 发表于 2005-5-10 14:04:00

突然想到一个很有趣的想法:nie版主也请了一些军官、贵宾,这跟白员好像也有点类似。

哈哈,不当之处,还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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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 发表于 2005-5-10 19:08:00

1、如果认为地方官员是雇佣白员的委托人,那么尽管代理人有约束,由于委托人流动性大,因此必然导致委托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这对当地福利是有害的,代理人不可能完全拒绝这种“委托”。

2、制度版只有一个军官和一个贵宾是版主助理,他们的支出全部来自论坛,权责相当于副版主。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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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5-5-10 21:15:00

事实上,明清两代,“白员”的稳定性远远高于委任官员,甚至有世袭的倾向。我认为多层的委托-代理人模式不能很好地解释事实。官员是中枢权力的代理人,但却不是“白员”的委托方。

在白员眼里,地方官不过是拿个两三年“定例”就走的政府权威的代表而已。剩余索取权并不在地方官这一边。“白员”在实质上也不是地方官出资聘请的雇员,而是凭借自身信息优势获取人力资本租金的秩序维持者。

而我认为恰恰是这样一种制度,有效的制约了地方官的机会主义倾向(当然不会是完全)。正是政府控制力的加强,各级基层政府组织的建立,白员制度的瓦解,导致了民国以后到中共执政时期机构恶性膨胀。这倒是一个委托代理人问题。

而在小说《白鹿原》中,作为“乡约”的鹿子麟,和作为国民政府保甲长的鹿子麟,行事大不相同。问题就在于权利的来源不同。基层政权机构是怎样膨胀的,小说中也给出了合乎事实的描述。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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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 发表于 2005-5-10 23:23:00

回复

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5-5-10 21:15:19的发言:

事实上,明清两代,“白员”的稳定性远远高于委任官员,甚至有世袭的倾向。我认为多层的委托-代理人模式不能很好地解释事实。官员是中枢权力的代理人,但却不是“白员”的委托方。

在白员眼里,地方官不过是拿个两三年“定例”就走的政府权威的代表而已。剩余索取权并不在地方官这一边。“白员”在实质上也不是地方官出资聘请的雇员,而是凭借自身信息优势获取人力资本租金的秩序维持者。

而在小说《白鹿原》中,作为“乡约”的鹿子麟,和作为国民政府保甲长的鹿子麟,行事大不相同。问题就在于权利的来源不同。基层政权机构是怎样膨胀的,小说中也给出了合乎事实的描述。

1、我认为把地方关于看作白员的雇用方或委托人是合适的,我的基本判断是,正常体制下,税收不可能包给私人(不是说不能征收固定税),这是激励理论的基本结论。不管官员是否包税,白员最多是分享部分剩余。白员毕竟不同于私人讼师。

2、如果张兄不同意我的第一个判断,那么一定是我们对白员的定义不同。

3、就《白鹿原》而言,现代政府不太可能不把权力延伸到基层,所以关键问题在于如何设计有效的制度架构。就我目前的一项研究而言,我认为不能在乡镇一级实行分税制或包税制或税收分成制度。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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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quake 发表于 2005-5-11 23:14:00

明清时代的白员和民国以后的基层政权机构的膨胀,有一个共同的制度环境上的基础就是都没有民主,也就是最基本的委托代理关系(老百姓与最高权力机关)出了问题;但也有一个不同,就是中央与地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的严重程度发生了剧烈的变化。

我倒认为民国以后的基层政权机构的膨胀,与这种变化有紧密的关系,而不是单单是白员制度的问题,这也说明地方关于白员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并不严重,而白员的兴衰主要还是地方官的利益决定的,而不是主要出于经济效率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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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andaodi 发表于 2005-5-11 23:31:00

首先,我认为张三兄定义的白员和搂主及大多数讨论者是不同的,冗者,多余也。

其次,若想进入深入讨论,是需要理论支撑的。作为经济学,我推荐《掠夺之手》。作为管理学,《帕金森定律》。都对冗员状况进行了较详尽的分析。只是学科不同,方法与着眼点不同。

如果大家有什么比较好的想法,不妨将其逻辑化,完整地论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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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5-5-12 22:36:00

所谓“白员”,指的是民国以前主要在明清时期的这样一群人:他们不在政府的编制之列,也不由政府支出其薪酬,更不是地方官员自掏腰包雇佣的幕僚人员(这一点和“师爷”不同,我想nie兄可能是误解了我的意思了,我并未分析“师爷”这一群体,而谈到了师爷与白员的协作关系)。他们熟悉当地地理舆情,势力盘根错节,借助政府暴力为政府服务并从中牟利的群体。

与nie兄不同,我更愿意这样来看问题:地方官是皇帝的代理人,地方官与白员之间有某种非正式的契约关系,白员与公众之间又有另一种非正式的契约关系。与地方官相比,他们更熟悉当地情况;与百姓相比,他们更了解政府政策与法律。从而在脱节的政治架构中建起一座桥梁。

白员在经济上不是政府或地方官的雇员,理由如下:

第一,政府或者官员没有为他们支付薪水,

第二,他们获取收益凭借的不是政府的暴力,而是他们对于地方官和百姓的双重信息优势(或者说人力资本),并不像duandaodi兄形容的那样,是个阿狗阿猫就能去当白员。没有地方官,政府照样能运转,但没有了白员,行政肯定瘫痪。政府暴力在这里获得只是一个相对固定的租金。

第三,地方官出于最大化自身利益的动机,没有也不会去轻易改变白员的人员构成,白员是一个均衡的结果。

在既定的信息条件和既定的君主集权体制下,君主,地方官,白员,老百姓(在其他方不改变策略的情况下)改变策略都不能扩大自己的收益,这是一个重复博弈的纳什均衡,是中国几千年制度演化的均衡结果,相当稳定。如果没有中西方文化的碰撞和技术信息条件的改变,或许还将继续稳定下去。

而民国以降的地方政治演变,在没有民主化的情况下试图建立nie兄所谓的“现代政府”。其“建构色彩”相当浓厚,带有某种制度移植的味道,事实上非常失败。国民政府的基层机构在短短数年间就腐败并且导致政权的最后丧失,看看《白鹿原》中白嘉轩对满清赋税和国民政府的比较吧,似乎大家一致认可的就是“国民党万税”。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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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 发表于 2005-5-13 10:11:00
所谓“白员”,指的是民国以前主要在明清时期的这样一群人:他们不在政府的编制之列,也不由政府支出其薪酬,更不是地方官员自掏腰包雇佣的幕僚人员——不好意思,我不太明白,张兄可否举例说明一下这类群体?任何经济主体总是处于某种契约关系之中,大凡不是雇佣关系便是市场关系。如果白员能够拿取剩余,难道他们是另一种形式的“政府”?如果是,那么政府为什么不将他们收编从而攫取剩余?如果不是,那么就不可能获得税收剩余。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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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f9613 发表于 2005-5-14 22:43:00

我不是搞经济的,不完全在经济价值的范畴内讨论问题,事实上,在过去,也没有这样的理论指导工作和行为.

在古代,三班衙役是最基本的政府低层了,但事实上,这些人是没有能力完成对一个县的管理的,在理论和实践上决定了他们必须依靠一些人来完成对地方的权威,如同现代警察雇佣卧底一样,他们必须保证对地方的权利控制,就必须再次完成对自己权利的分解.当然,这些人是不会得到政府甚至雇主的工资的,所有的收益实际上通过诉讼等方式转嫁到老百姓等民间中获得.类似于过去"打秋风""常例""定例"等各色名目的苛捐杂税就是这么来的,当然,在和平时期,这些都有一定的规矩和不成文的约定来调节相互利益,在一个可以相互承受的范围内.在非常时代,由于时代的动荡,各种苛政的严酷,导致这种协议的破坏,致使民间承受的能力大大破坏,造成最后的民不聊生,反抗由此而来.导致最后官逼民反的局面.

在过去的一些文章提到一些,当地的官员都知道这些"白员"的存在,并且是默许或不可或缺的依赖.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些人可以是官方的助手,同时,也是导致政府威信力扫地的凶手.其权利之大,不是地方官能够制约的,原因就是楼上各位提到的"信息不对称"等,同时,还有执行力的丧失,因为所有的官方力量都必须依靠他们来完成工作,其在民间的影响力之大,是无法估量的,他们一言兴帮,一言丧帮,地方官的政绩好坏全都受到这些人的制约,有许多地方官哪怕是好官,也有心无力,随波逐流,否则,身败名裂的下场绝对不是虚假的恐吓.这些人已经在当地形成了一个势力阶层,是无法回避的事实,其直接领导人就是在基层雇佣这些人的基层势力,如捕头\师爷等,这些人相互勾结,才是地方的真正实力阶层.是不可小瞧的可怕力量.有些文章提到过这些人的作为(可惜不多,也忘了出处),有好有坏,关键看当时的历史局势,和平时代和暴政时代是不一样的.

有些楼上的说是雇佣关系,绝对不是,而是一种食利互惠的利益分配关系,白员是需要孝敬雇主的,否则,是无法获得权利,而白员要获得生存,就必须通过各种手段,最大限度的利用手中的权力去获得更大的收益,在地方民间的力量对比中形成一种相对可以互相接受的分配关系,这就是和平时代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就是说,当官府征收5%的税收时,他们必须在民间实际征收7-10%的税收才能完成官方的任务,除去上缴税收外,还需要对各级官吏进行利益再分配,形成这些人的灰色收入,另外才是自己的劳动付出及心理期待回报(保持在良心范围内的利益所得).到非常年代,通货膨胀及上级无度的索取,会破坏原来的分配关系,为了保障自己的地位,白员的付出会更多(包括向上孝敬的比例和绝对额),那么,需要从民间索取的就要成倍或数十倍的增加,这就导致了社会的动荡,可以说,旧社会的所有暴行,绝大部分的实际执行者是这些白员,是他们来代替那些官府执行的,他们是政府政策的放大器

有些人问为什么不把他们收编,这就是成本利益的关系,政府可以不费任何费用完成工作,而且可以获得灰色收入,会出钱收编吗?而且,这些白员的雇佣成为非政府行为的时候,其效忠的对象是不同的,更有利于某些人的利益,这样,政府是不会有这样的提议的,另外,由于这些人不具有政府雇员的身份,所有的行为不能直接成为官方的行为代表,更有利于推卸责任,你作为地方官会收编这些人吗?从更大的利益程度上考虑,就是这样可以将民间力量从新划分,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相互对立,转嫁政府与民间的矛盾.而官方则作为仲裁者出面,更有利与化解矛盾,提高统治效果.

所以说,在过去,这些人是不可或缺的,在当时的环境下,这些人所占的比例是逐渐增加的,从而导致十羊九牧,原因如楼上各位所分析,谁也不会放弃这样的好地位,但随着竞争的激烈,白员的压力会更大,付出也会更大,从而逐步导致对民间的掠夺也更厉害,民间则更希望挤入这个阶层.如此往复,恶性循环,弊端越来越大,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在现代,这样的情况相对少些,不仅是因为信息对称问题,还在政府执行力的问题,当政府对民间的控制力减弱时,这样的白员就又会出现,比如现在的税收协管员,比如各类代办员等,这些人就是未来白员的储备力量.

希望在未来,这些人真正消失,因为,他们的出现实际是政府能力太弱的标志,是政府对社会控制能力不足的体现,是未来社会动荡发生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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