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学术文章写作中,都需要涉及到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的划分,但是一般很多人对于这个的划分都不是很了解,也有很多种不同的划分方法。
将我国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的时间始于1986年,由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通过的“七五”计划正式公布。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等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等10个省(区);西部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9个省(区)。
1997年全国人大八届五次会议决定设立重庆市为直辖市,并划入西部地区后,西部地区所包括的省级行政区就由9个增加为10个省(区、市)。
由于内蒙古和广西两个自治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水平正好相当于上述西部10省(市、区)的平均状况,2000年国家制定的在西部大开发中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又增加了内蒙古和广西。
目前,西部地区包括的省级行政区共12个,分别是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中部地区有8个省级行政区,分别是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东部地区包括的11个省级行政区没变。
但2011年的年鉴当中,将我国划分为东部、西部、中部以及东北三省,如下:
本年鉴所涉及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具体划分为:东部10省(市)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中部六省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西部12省(市)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东北三省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
发本帖有两个目的:一是为大家寻找东西中的分类提供一定的参考资料;二是想继续询问各位曾今进行过东西中地区划分的同志,你们是如何进行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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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好,关于区域划分还有一种方法就是不按照权威,而是根据自己文章的需要来划分。比如说房价波动性研究,可以把房价波动情况类似放到一组,不知道说清楚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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