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敏提醒说法不一
在中山公园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记者仔细观察了许多食品的外包装。一种苏州生产的巧克力夹心饼干包装上标注着“过敏源信息:含有小麦、大豆”。隔壁的一个货架上,一种杏仁糖格外醒目,粉红色的外包装上一行小字“此产品之生产设备也用于处理花生、坚果、牛奶、大豆及小麦”。
今年4月20日起,卫生部发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正式实施,其中建议食品企业将容易导致消费者过敏的食物标注出来。7个月过去了,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大型超市里的部分食品已经在包装上标示出了“过敏源”,但规格和用词不同,消费者要想弄懂还得琢磨。而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则成了“盲区”。
而在另一种烘烤类食品的外包装上,说明的是“本产品含有鸡蛋、小麦粉、奶粉和大豆磷脂”。也有食品把上述说法都综合在一起的:一种梳打饼干上既有“含有小麦、大麦、牛奶、芝麻”的字样,也说明“此生产线也加工含有花生、蛋制品的产品”。
据中国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心
项目可行性报告了解,在《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列举了8类可能引发过敏的食品,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等),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鱼类、蛋类、花生、大豆及其制品、乳及其乳制品(包括乳糖),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并且建议生产厂家,如果用作配料或在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上述食品或制品,应加以提示。
当然,也有些食品外包装上对过敏信息只字未提。“这个好像不是强制的,企业愿意写就写。”营业员告诉记者,有些人买东西会注意看,“估计是自己或家里人有过敏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