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特对我校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应获得的学术成果作如下规定:
一、研究生学术成果的界定
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是指研究生入学后至申请学位答辩前,以XXXX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按照《XXXX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要求,且与学位论文内容和所在学科相关的学术成果。
二、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术成果要求
硕士研究生(包括单招、全日制专业学位)在申请学位前获得的学术成果应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1. 在《XXXX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二级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
2.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项。
三、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术成果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获得的学术成果应达到下列要求:
1.定向、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均应在《XXXXXX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 》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且至少包括特级1篇,其余为一级。
2.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均应在《XXXXXX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 》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篇,且至少包括特级2篇,其余为一级。
3.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项相当于发表一级论文1篇。
四、本规定适用于我校2012级以后(含2012级)研究生。
五、本规定自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研究生学院。
一级就是CSSCI的大部分,二级是CSSCI剩余小部分和部分扩展版.特级目录(涵盖多个学科)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