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资产配股分红说法的分析
很多民众甚至学者都由于种种原因,提出一个说法,可以概括为将国有资产以全民配股的方式分配给国民,并让国民因此分享社会发展带来的“红利”。
细致考察之后,发现存在至少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应该解决的问题还是没解决
认识清这个问题,我们应该从更宏观的视角去考虑,并弄清几个基础性的问题。
1、国家收入。应该是两块,一是税收(含各种费),二是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含卖地、卖资源等)。
2、配股分红主要是解决国有资产的管理问题。而国有资产管理有包含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提高经营效率,二是解决好分配问题。
进一步,全民配股分红,主要在解决分配问题,而不是在解决经营问题、也没有解决经营问题。分析如下:
配股之后,一切都不会直接改变,经营的人还是那些人,经营模式还是那些个模式,你想监督他偏不让你监督,一切照旧,你拿着所谓的配股,还不是干瞪眼生气,所有一切又跟配股之前一样。所发生变化的,就有由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变成了名义上的个人所有。配股之后的劳动积极性和监督积极性是不是随之烟消云散了?
实行分红,同样要解决经营和监督问题,不解决,分红便不可能起到作用,即名义上每人配股了,实际上分不到利润。
股权变了。但是管理权没变,还是一样的。关键不在于是国家所有还是全民所有,关键在于管理运营及监督。
这两个方面做好了,不直接分到每个人手里也是一样的(当然,在国家手里可能会导致浪费,但这还是一个管理的问题);换句话说,如果管理运营及监督问题没有解决好,分了也是白分。
二、其推动要受经济形势(特别是货币水平)的影响
全民配股分红,至少要从两个方面来进行认识其效果及过程。一是配股,二是分红。
先说配股,配股如果不能转让,就只是分红的依据;配股如果能转让,等于增发了货币(流动性),你可以拿这个股份当货币使。
为了避免国家财富向私人的集中,普遍认为应该规定配股不得转让,因此配股只能是作为分红的依据。那么,分红呢?因为其均等性,每个人因其为国民,获得等额的红利,这一红利必须以货币(或其等使用价值的券)来实现,因此,同样相当于增加了民间的流动性。
以上流动性的增加,不管是以新增货币的形式,还是以国家财政转移到民众的形式,总归结果都是增加了民间的流动性。
为了将这一“流动性”阐释的更清楚一点,再做一对比分析:如果仅仅是一个地区实行“分红”,这个地区的民众就可以以新增发的“货币”去购买其他地区的产品,因此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因此,对先实行“分红”的地区是有利的。
那么这一“分红”政策推广至全国、推广至每一个人呢。因为每一个人、每一个地区都获得了同样的待遇,你可以拿这些“红利”去买别人生产的东西,人家也可以用同样的“红利”去买你生产的东西,因此,这种红利,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只是增加了流动性,而没有增加小地区实行所带来的“实惠”。能看明白吧?说得再明白一点,小地区实行的话,是拿钱换东西,全国实行的话,是东西换东西,实惠不在,只是增加了流动性。
确认了其对“流动性”的这一影响,我们便可以知道,这一政策的推出,是要受国家经济形势,特别是货币总量水平的影响的。比如当前及之前一段时间,通胀预期严重,增加流动性会增加通胀预期,这一政策的推出必然就要受到影响。即使在流动性紧缺的情况下,推行这一政策,但,开弓没有回头箭,开始之后,就要一直执行下去。尽管我们可以配合其他货币政策工具,来弥补由于这一政策实施所增加的流动性,但其对流动性的影响仍成为阻碍其推出的重要理由。
我写此文,并不是要反对这一理论,这一理论对社会主义公有制分配方式探索的意义是存在的,并且在将来,有可能被国家多采纳实施。但是,我认为,那将是国家足够强大,即不再需要过多的占有民众的财富以去做目前不得不做的大量关系全民、全国的基础工作,或者说有更恰当的方式去做这些全民、全国的基础性工作的时候;那将是我们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制比较完备、各方监督作用真正发挥的时候。虽然有一定的互为因果关系,有人认为让民众分享成果自然会提高监督意识,有利于管理及监督制度的完善,但这不是想当然的;换句话说,我们当前的主要矛盾,不在于怎么分,而在于怎么管。这应该是本文的结论了吧。(文/转型阵痛)
201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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