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资法正在审议中,有感于目前对于国资委定位的争论,是让国资委单纯的充当出资人好呢?还是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公司?
在05年产权大讨论时曾有很多人提出了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即是人人都有就是人人没有。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一大尴尬我认为就在于这人人没有的局面,类似于微观经济学中的公地的悲哀。
能否这样:将国资委划拨到人大的直接管理下,由人大代理全国人民管理国有资产,这样避免了政府在工作中对国有资产管理非市场化的干扰。在每年人代会上由国资委向人大进行述职,人大则监督国资委以市场化的手段选择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