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网友的发言所使用的许多观点,概念,往往不甚准确,以至于混乱,不利于科学的探讨。所以,应注意吸取理论界的许多学者经过几十年的探讨所已经解决过,并正确表达了的许多正确观点,及其概念。
《宣言》中的“暴力”概念是其中一例。《宣言》有几处使用的“暴力”概念,但基本上都是指“国家机器”的。如:“在发展进程中,当阶级差别已经消失而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的时候,公众的权力就失去了政治性质。原来意义上的政治权力,是一个阶级用以压迫另一阶级的有组织的暴力”。显估,这里的“暴力”概念是指国家机器。
再如:“如果说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斗争中一定要联合为阶级,如果说它通过革命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并以统治阶级的资格用暴力消灭旧的生产关系,那么它在消灭这种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就消灭了它自己的这个阶级的统治。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里的”暴力“概念,恩格斯明确指出是国家机器。他说:”为了达到未来社会革命这一目的以及其他更重要得多的目的,工人阶级首先应当掌握有组织的国家政权并依靠这个政权镇压资本家阶级的反抗和按新的方式组织社会。这一点,在1847年写的《共产党宣言》第二章结束部分就可以读到。”
但是,《宣言》所表述的“暴力”内容是有缺陷的。这是由巴黎公社的实践经验所证明的。——工人阶级革命不是把政权从一部分人手里转到另一部分手里的革命。“奴役他们的政治工具不能当成解放他们 政治工具来使用“。这个国家机器不是现成的。所以工人阶级必须打碎旧国家机器。用人民的武装和工人待遇的、可能随时撤换的人民公仆来进行管理。但是,工人革命的目的并不是廉价ZF,而是实现劳动者的个人所有权及其矗立其上的”真正民主制度。
我觉得,网友还是应该多读些过去的理论研究资料——比如说《人大复印资料》,再发表某种观点,比较好。



雷达卡



[lol][lol]看完楼主的帖子,我也想摘抄这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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