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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要“适度”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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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ndersnow 发表于 2013-2-13 17:22:27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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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要“适度”

    新华网北京2月13日电(记者董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日前对此表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主要是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不提倡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要兼顾劳动生产率与土地产出率,把握好土地经营规模的“适度”。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截至2012年12月底,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全国超过270多万户。通过土地流转,实现了集中连片种植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节约了生产成本,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多种形式,除依托合作社、龙头企业、协会等服务组织提供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使分散农户在部分生产经营环节实现规模经营外,还有在农户自愿前提下通过互换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实现承包地的连片经营;通过在农户间流转承包地,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实现家庭经营规模的扩大;通过农户土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开展农业合作生产;通过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直接从事土地的规模经营。

    这位负责人说,为促进土地规模经营,今后将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农户通过联合与合作,依托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专业服务组织,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健全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为农户流转土地提供明晰产权、规范合同等基础支撑和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价格评估等公共服务。

    同时,有关部门还将出台专门的财政、金融、税收等扶持政策,引导土地流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和监管制度,防止流转农田“非粮化”“非农化”,及时纠正违法侵害农民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附: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pdf全文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pdf (535.6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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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央一号文件 一号文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专业合作社 劳动生产率 经营 规模 农业部 工商企业 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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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thundersnow 发表于 2013-2-13 17:28:51

中央一号文件的四大亮点

郑风田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肩负承前启后的作用,一方面要对过去10年进行总结,最重要的还要为未来10年谋划。如何才能在新形势下,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文件有不少新的提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其一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双四”,四个新型主体,四个化。文件提出: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种粮大户、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今后的农业生产方式也只能在保证农民利益的基础上,通过种植专业化、生产组织化等改革,切实提高农民的收入。

      其二是工商资本进入农业要管制,要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

      资本下乡目前争议很大。笔者认为,资本下乡是国家快速城镇化、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出现不少空心村的一个必然选择。不能因为它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就要禁止,对新生事物应该多观察,在实践中完善。资本下乡可以盘活原来分散低效率的农业,满足工业化、城镇化需求。不过,一定要给离开土地的农民充足补偿,还应让离开土地的农民有工作与社会保障。

       其三是补偿金不落实的不得征地。

       过去曾有这样的现象:开发商没钱,ZF也没钱,先把农民的地征了,农民自行解决生计,之后再把补偿金给农民。而农民拿到补偿金往往是好几年之后,在这期间,他们流离失所,很难生存,这会引发很大的社会矛盾。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挺好,但被滥用的情况很突出,应该严格规范。

       其四是用5年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

       确权登记工作其实已进行了很长时间,这次专门在一号文件中提出5年限期,可见此工作推进的难度。确权的确是一个非常麻烦的工作,需要耗费大量财力、人力和物力,经费问题,权限划分问题等都待解。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摘编自25日经济参考报)

藤椅
thundersnow 发表于 2013-2-14 13:47:32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提发展“家庭农场”

    新华网北京214日电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日前解释说,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近年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

    这位负责人表示,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由于刚刚起步,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农业部将按照中央要求,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培育家庭农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板凳
thundersnow 发表于 2013-2-14 13:53:33
“适度规模经营”与“家庭农场”,是否预示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底线??

报纸
民工2012 发表于 2013-2-15 22:52:52
改革的风向标。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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