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云谷川在2007-8-14 19:09:00的发言:
事实告诉我们:商品交换关系的明显特点就是两种不同使用价值才能交换,互通有无、满足各自的需要。例如,“1夸特小麦=a吨铁”的关系式左边是小麦,右边是铁。小麦和铁是两种不同的使用价值,左边一方拥有小麦,但是,左边一方不需要小麦而需要铁。右边一方拥有铁,但是,右边一方不需要铁而需要小麦。在这种条件下买卖双方才能互通有无、满足各自的需要,从而建立起商品交换关系和等量关系----1夸特小麦=a吨铁。
如果是两种相同的使用价值就不能交换了。例如,1夸特小麦=1夸特小麦,a吨铁=a吨铁,它们作为数学等式和等量关系是成立的,但是,作为商品交换关系式和商品交换关系它们就不能成立了。谁会用同样的东西去交换同样的东西呢?我们知道,“1夸特小麦=a吨铁”这个式子,在数学中它是纯等量关系,而在经济学中它不仅仅是等量的数学等式,同时它又是个商品交换关系式。在这两个关系式当中,商品交换关系式在先,数学等式在后。所以,研究商品交换关系式和研究数学等式是不一样的。研究商品必须首先研究商品的交换关系,然后才能研究商品的等量关系,否则就会出错。
是什么样的使用价值关系到商品是否能够交换的问题,也就是能否建立交换关系的问题。所以,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商品交换的基础,在研究商品价值的时候是不能撇开商品使用价值的。如果撇开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就等于撇开了商品和商品的交换关系。马克思正是犯了这种错误。他认为:“商品交换关系的明显特点,正在于抽去商品的使用价值。在商品交换关系中,只要比例适当,一种使用价值就和其他任何一种使用价值完全相等。”结果马克思“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而去研究劳动产品。最后得出抽象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谬论。所以,《资本论》错在撇开商品体的使用价值(交换关系)去到劳动产品中寻找商品的“价值”,结果----张冠李戴。
马克思是对是错我还没有评论的水平,便楼主的观点主要是建立在同种商品不能交换,不同商品才能交换的基础之上,但楼主似乎忘了一点就是即使是同种商品对不同的人所能带来的效用是不一样,也就是说有消费者偏好的存在,对于小麦来说,不同的人选择的小麦品种会不一样,这时仍有可能会发生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