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有一条捷径就是通过产权的变化来解决,把国有企业民营化,减持国有股份,使这一层层的国民-国家-企业管理者的委托代理直接变成股东-企业管理者的委托代理模式,甚至于MBO,直接让管理者变成所有者,””MBO似乎不能变成国企改革的捷径吧,这样会把国有资产变为私有哦,现在是政企分开,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开。感觉dd0627 似乎在讲认同“公有制效率低下”的观点。
先从你已开始的问题说起,你问所有制和产权的关系,我觉得首先所有制是我们常说的以公有制为主体或者相反,是一系列制度设计,而所有权和产权比较类似,但是意义上又有不同,产权我觉得是一系列权利,包括支配,处置,收益等等权利,而狭义的所有权是一个虚的权利,他没有什么实质内容,比方说规定某一事物所有权公有,这是虚的,关键是看与这个事务相关的支配,处置,经营,收益等的权利,现在规定人大经济论坛归你所有,但支配,处置,经营,收益,人事任免等权利都不在你手上,而在各自对应的管理员,版主等人身上,那这个所有权的归属是没有意义的。国企就是这样,所有权按法律归国家归国民,但实际的支配,处置,经营,收益等权利可能在国家某个部门,某个部门又任命管理者,国企收益除上税,剩下的钱管理者拿一点,该部门拿一点,这个拿点,那个拿点,就是这样。虚的所有权归国家,而有实际利益的一系列产权可能乱七八糟。而MBO我说过了会导致老板故意不给你干好,然后等企业跌价后自己出来收购,然后再干好,所以我说MBO是条途径,但不是好途径。MBO的目的是为了使产权合一,使所有权,支配,处置,经营收益等权利都尽量集中到一个人身上,这个方法在小企业上或许有用,大企业就不行了,大企业的发展方向反而是产权分离,股东就是股东,享有所有和收益的权利,管理者就是管理者,享有支配,经营和以部分收益的权利,最明显的例子是那些上市公司。
现在说政企分开,所有权归政府,经营权归企业,其实不是那么容易的,首先政府官员难以割舍国企能带来的很多利益,另外放开了以后你又难以防止经营者发生道德风险,所以归根结底我还是比较赞同郎咸平的观点,加强监管,建立良好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信托责任,让激励和监管并重,解决委托代理中常见的一些问题,提高国企效益。
基于经典产权理论会得出公有制效率低下的结论,虽然我说过认为经典产权理论有很多问题,比较认同超产权论,但是超产权论也有很多条件的,看超产权论的许多案例,都是有比如高竞争环境,合理的制度激励等等,如果有合适的条件的话公有资产效率低下是不正确的,公有资产并不是生来就效率低下。但是你说公有制效率低下,你所说的公有制是不是就是说让公有制站经济的主体地位?如果说是的话,那我觉得公有制占主体地位是会导致效率低下的,我觉得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宣传是自欺欺人,但是我不是一刀切,公有资产并不是注定效率低下,但是公有制占主体地位至少现在我觉得会导致效率低下
打字真累,我也磨机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17 17:10:47编辑过]


雷达卡
谢谢哦~~真的是学的不好,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搞得很不明白~~其实这个问题是在讲科斯第一、第二定理的时候老板问的,当时没有很清楚,所以再问下。。关于你的那几篇文章,迟些找出来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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