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社会融资总量创下天量,但宏观经济则表现低迷。4月份经济疲软的状态仍未得到改观,货币政策“失灵”的迹象逐步显现。人们猜测这背后隐藏着资金在金融系统的“空转”现象。
空转模式1:银行-企业系统的资金“空转”
企业A向银行借入100元,并通过委托贷款、借道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的方式(信托也可以扮演这一角色)把钱借给企业B,企业B按照同样的方式把钱借给企业C。
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共有300元的资金被计入社会融资总量,但其起到的作用与银行直接贷款给企业C是一样的,但后者只产生100元的社会融资总量。企业作为资金的中间商存在于融资链中,或许是社会融资总量虚高的重要原因。而资金中间商越多,融资链条越长,社会融资总量中的泡泡就越大。
我们很容易质疑的一个现实是企业A和企业B的存在价值。银行为何不直接把钱借给需要钱的企业C呢?银行、企业A、企业B和企业C之间因为什么达成默契。
对银行而言,委托贷款不受银行存贷比的限制,银行在未变更其资产负债结构的情况下获得中间业务收入,它显然会乐于接受这种方式。
企业A可以直接以低成本从银行取得贷款,从实际情况来看,企业A更有可能是从事传统业务的国有企业(建筑、钢铁、能源等)。在多数实体经济领域产能过剩、投资收益率严重下滑的背景下,将资金拆借给其他企业远比投入生产更实惠。
企业B在链条中扮演是一个投机者的角色,这一类企业的相当部分很可能是与企业A有密切联系的企业,或者是政治腐败在经济系统中的利益代言人。
企业C是资金的最终接受者。在遭受层层“盘剥”后资金成本高企是一个问题。那么,什么样的企业C愿意接受高昂的资金成本?答案是那些有融资需求又面临融资困难的企业:一是从事高毛利的业务的,典型如房地产和白酒,当然也包括一些优质的新兴行业;二是中小企业。
很显然,不论是银行还是企业A、企业B还是企业C都从这个链条中各取所需。银行获得了大量的中间业务收入,企业A和企业B则获得了价差收益,由于能够获得低成本资金的权利是一种隐性的资源,企业A和企业B不会主动放弃其资金周转中介的角色。
“空转”的危害是很明显的。
对于银行而言,其信贷风险表面上集中于企业A,由于企业A资质较好,银行认为这笔贷款的风险可控性强;但风险实际则集中于位于资金链末端的企业C,这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无法体现。大量委托贷款的存在将导致金融风险的不可控。
经营性的筹资活动是从企业C开始的,“资金中间商”的层层加价抬高了社会生产活动的融资成本,一些优质企业的扩张能力和扩张意愿都降低了。而房地产商利用其在市场上的定价权进行成本转嫁,推动了房价的进一步提升。在这一过程中,作为“资金中间商”企业A、企业B分享了企业C的利润,无论是对于完成利润指标,还是不法分子中饱私囊,都有好处,却扰乱了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性。
空转模式2:票据套利中的资金“空转”
企业A和企业B为关联企业,企业A向银行存入30元的保证金,开出100元的承兑汇票,并向企业B承兑(企业B贴现票据),企业B通过地下渠道将100元转移到企业A的账户上,企业A将这100元再次作为保证金存入银行,银行向企业B承兑333元,如此循环。
银行除赚取大量中间业务收入之外,还通过资产负债表的扩张变相实现了揽存。我们将这一过程中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变化解读如下。
初始状态
资产
负债
存放同业及央行 200
其他存款 100
企业A存款 30
所有者权益 70
步骤1:企业A存入保证金,银行开具承兑汇票并承兑
资产
负债
存放同业及央行 200
承兑汇票 100
其他存款 100
企业A保证金存款 30
企业B存款 100
所有者权益 70
步骤2:企业B将资金转移至企业A,企业A再次存入保证金
资产
负债
存放同业及央行 200
承兑汇票 433
其他存款 100
企业A保证金存款 130
企业B存款 333
所有者权益 70
可以看出,在经过步骤1和步骤2的处理后,银行实现了其资产负债表的迅速膨胀,企业A则通过企业B获得了333元的资金。如果票据直贴现率和存款利率出现倒挂,即存款利率高于直贴现率,则企业A还可以通过票据业务进行套利。
在步骤2结束后,该银行的存贷比上升至433/(100+130+333)=76%,超过了监管红线,但银行可以通过对票据进行卖断(或者虚假的正回购)来进行处理,降低存贷比,并将票据资产置换为收益率更高的贷款。
在步骤1中,企业B完成了100元的票据融资,并计入社会融资总量。但很显然,这一部分融资很快又摇身变成了企业A的保证金,对实体经济毫无意义,也就是说,这一部分社会融资总量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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