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发生这样一件事,某老兄因为评某职,送审了两篇文章。某教授认为该老兄未达到要求,但是给出的意见为1、引述别人的观点不规范;2、结论部分(或是观点部分)出现“可能”的字眼,表示观点不鲜明。(大概是这么个意思)
对于该教授的评价,首先我谈谈我的看法,第一、有些期刊要求对参考文献进行实引,而有些期刊不需要,只要人名(年份)就可以了,有时因为文献综述部分引用太多,还导致参考文献部分不出现文献综述中引用的人名。我没有发过权威文章,不知道这些期刊的要求,请大家评价我的看法。
第二、实证分析有可能因为增加了变量而出现意外的效果,当你对实证结果进行解释时,对于新东西,又没有普遍适用的观点,谁能把结论下得那么肯定、那么武断?只能是作者认为可能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对不对?
通过这件事,我深刻认识到1、每个人都要加强学习,大教授也不例外,否则对事情没有一个整体的了解,只凭自己的喜好下结论,可能害人匪浅。2、权利越大,行使权力越要慎重,一般人,活得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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