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_zr 发表于 2013-6-25 12:12 
劳动生产率或高或低,变与不变,只要劳动力耗费或劳动力耗费时间不变,工人的工资或补偿当然不会变,难道 ...
讨论可以继续深入。
问题1.劳动生产率或高或低,变与不变,只要劳动力耗费或劳动力耗费时间不变,工人的工资或补偿当然不会变,难道工人的劳动力获利或补偿不是看劳动力支出或劳动量大小,而是看产品量变化而定的?
讨论:只说得对一半!劳动力的买卖正是按劳动力的
生理耗费所必需的物质补偿量来计量的,但在一定的生产条件下,劳动力
在时间上的耗费所决定的在这一时间内所生产的物质产品量却是计算劳动量的依据。前者是资本家给工人的价值补偿,后者是工人为资本家提供的劳动量。请搞清楚这二者之间的关系。
问题2.其次,就算是视产品量而定,也要看是哪个要素起的作用或贡献而定,而不能把生产工具一个要素变化导致的产品量增加,劳动力耗费或劳动力耗费时间不变,作为工人的应得,否则无人会改进生产工具。
讨论:你这里所说的
要素起的作用究竟是指什么?你认为生产工具改进后,所增加的产品量全部是生产工具的作用或贡献的结果吗?
我要指出你这一论点的错误之处:第一,你这里作为比较的对象是两个不同的生产过程。第一个是在改进前的生产过程,第二个是在改进后的生产过程。在前一个过程中,所生产的产品Q1是劳动力L和改进前的生产工具K1共同作用结果。在后一个过程中,所生产的产品Q2是劳动力L和改进后的生产工具K2共同作用的结果。
为了使讨论在理论上更具有说服力,现在有以下二个疑问需要你来回答:
1.在第一个过程中,劳动力和生产工具的作用各是什么?它们各自的作用能否独立地形成产品总量Q1中与之对应的部分Q(L)和Q(K1)? 即存不存在:
Q1 = Q(L) + Q(K1)
这一关系式?这一关系式成立的依据是什么?
2.在第二个过程中,劳动力和生产工具的作用发生了改变吗?你又是根据什么决定新增的产品产量 △Q(Q2-Q1)全部是改进后的生产工具K2作用的结果而没有劳动力L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