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yo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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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宏观经济学课堂上机制与公平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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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young 发表于 2007-10-22 23:01: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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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讲故事测试后分析思考)宏观经济学,用的是罗默的高级宏观经济学。对于本科阶段很少接触数学公式推导的我来讲还是有不少的吃力,老师有是非常年轻,刚毕业的博士,(2007年百篇优秀博士论文中的一个)讲起宏观来精力旺盛啊,数学推导也是有理有据。

   刚开始接触这些东西的时候头很大(其实上课的时候我还是比较用心的),老师很喜欢在推导的过程中,在课堂上留下部分内容的推导,或是引申的推导作为我们课后作业。第一次我还是按照老师的要求做了,但后来由于自己惰性以及确实还有很多地方搞不懂,也就逐渐把作业这回事落下了。老师也很少检查作业,一般是上课前拿出一个小时叫同学上黑板演示推导,抽查到的同学基本上可以通过自食其力,或是资源共赏来pass掉。这样下来,越来越多的人是不做作业了。

有一次上课老师突然提出:没做作业的同学请举下手。我承认我还是很老实的,举了手(人群中一阵骚动,举手的人还算多,尽管有很多人犹豫间举的手,但也不排除没有举手的同学)没想到老师还有更绝的:请没做作业的同学在花名册上自己划个勾。说完就把花名册传到了坐在前排的同学。这下课堂开始炸开锅了~~老师继续开始讲课,花名册在课堂上传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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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宏观经济学 宏观经济 经济学 罗默的高级宏观经济学 高级宏观经济学 宏观经济学 机制 课堂

沙发
chyoung 发表于 2007-10-22 23:02:00

 

我说说我当时的真实想法,一共有4个题目,我只做了其中的一个,我先不签,刚才举了手老师反正不可能认识,也记得不清楚。老师你不摆明要坑我们嘛。不做作业本来是不对,受到惩罚也是可以接受的,但这种不公平的机制确实让我很为难啊~当本子传到旁边的同学的时候,也在我的说服下没有签名。我想都没想就把本子传给了下一位同学。这节课花名册基本上在课堂上游走了一遍。签了名的同学大概有10多个,估计占没做同学总数的20%

课后同学们议论纷纷啊,签了的后悔,没签的侥幸,后者其中就包括我和我旁边那位同学,那同学说:都亏**你及时制止我啊,幸免于难。

事情的结果是,事后第二周的时候老师宣布:登记过的没做作业的同学平时分加三分~

这件事让我思考很久,宏观经济学老师做的很出色,是合格的制度制定者,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保护了诚信经营的企业,建立了一种公平的竞争和盈利机制。让我想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实现企业的诚信经营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如目前对房地产业社会责任感的质问(抱怨欺骗条款,合同与看房时格格不入等)。当我们在抱怨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同时,也应该更多思考体制方面的问题。企业经营目标是利润极大化,政府的目标是社会福利最大化(姑且这么说)。如果企业能够按照某些人的“意愿”做乖孩子,做不犯错的孩子以社会责任为己任当然更好,但事实往往不是这样,在缺乏监管和惩罚的机制下,“先犯错”而先得益的事情时而发生。

课堂是个比市场小很多的社会,单纯的多的社会。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市场中,“寻租”时有发生,政企分开并不意味政府“放养”企业,仅仅依靠企业经营者的道德约束似乎远远不够,制定出相适应的市场制度,保护合法经营,建立公平竞争的机制,永远是必要的,这条路对于中国的市场来讲似乎还很漫长~~

藤椅
Mestra 发表于 2007-10-23 10:17:00

这老师给你们玩了个阴的

公平个啥,没做作业但诚实的人都能加分,那些做了作业的呢?

板凳
chenchhuai 发表于 2007-10-23 12:59:00

仅仅是口头上的诚信,对经济的运行根本不会产生什么好处

报纸
白浪一帆 发表于 2007-10-23 22:19:00

   LZ问题的视角很好,但是,个人以为思考的深度似乎不够。首先,这一机制真的是公平的 吗?这公平是在何种意义上界定的?这一机制不存在缺陷吗?这涉及到一次博弈和重复博弈的比较,在重复博弈下,均衡可能就改变了。大家不妨考虑一下老师多次抽查作业情形下,这一机制可能带来的后果。

   另外,就是这个问题在现实中的推广,“如果企业能够按照某些人的“意愿”做乖孩子,做不犯错的孩子以社会责任为己任当然更好。”是否太含糊了?某些人的“意愿"?

水惟善下方为海,山不吟高自极天 不是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 事到万难须放胆,宜于两可莫粗心

地板
chyoung 发表于 2007-10-23 22:55:00

实事求是的讲,我当时确实没有很深入的思考这个问题,对于博弈本身我只是停留在初级学习阶段,望交流互勉。

其实我当时其实只是觉得有点意思就把他写下来,只是联想到社会企业的诚信和社会责任来说的,没有认真思考其中的经济学道理运用的可行性。

仅供批评探讨

7
sungmoo 发表于 2007-10-24 10:07:00
以下是引用chyoung在2007-10-22 23:01:00的发言:有一次上课老师突然提出:没做作业的同学请举下手。我承认我还是很老实的,举了手(人群中一阵骚动,举手的人还算多,尽管有很多人犹豫间举的手,但也不排除没有举手的同学)没想到老师还有更绝的:请没做作业的同学在花名册上自己划个勾。说完就把花名册传到了坐在前排的同学。这下课堂开始炸开锅了~~老师继续开始讲课,花名册在课堂上传开来。
以下是引用chyoung在2007-10-22 23:02:00的发言:签了名的同学大概有10多个,估计占没做同学总数的20%

事情的结果是,事后第二周的时候老师宣布:登记过的没做作业的同学平时分加三分~

这位老师很可能在“相机抉择”。或者说,老师的策略是:若签名者比例低于某一数值,则加分;反之,则不加分。特别地,老师还可能考虑:如果只有1人或0人签名,老师后来会宣布给签名者加更多的分。

初步地,同学们可以分成以下几类:

a.事先懂作业习题,未做作业且未签名者

b.事先懂作业习题,未做作业且签名者

c.事先懂作业习题,做作业且未签名者

d.事先懂作业习题,做作业且签名者

e.事先不懂作业习题,未做作业且未签名者

f.事先不懂作业习题,未做作业且签名者

g.事先不懂作业习题,做作业且未签名者

h.事先不懂作业习题,做作业且签名者

可以很显然地假设:事实上不存在c与g两类同学(如果存在,他们也是说谎者);有且仅有b与f两类同学是说谎者。

老师目前的作法,奖励且仅奖励了a与e两类同学(他们是说真话者);这显然不利于d与h两类同学(他们也是说真话者),或者说,老师假设不存在d与h两类同学。

如果我们默许以下前提(也许这几个条件太强):

1)“事先懂作业习题”是“不必再做作业”的充分条件

2)“做作业”是“作业习题由不懂到懂”的充分条件

3)老师的动机是找出f类同学,并对他们进行惩戒

那么,老师只要以作业习题进行一次考试,就可以找出f类同学了。只要在考试之后宣布:对f类同学进行减分(或只有他们得不到加分)就可以了。

8
chyoung 发表于 2007-10-29 21:39:00

收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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