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xygx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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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和成本理论] [原创]为何完全竞争下边际成本定价法是不成立的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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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xygx74 发表于 2007-10-24 23:21: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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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有机均衡市场论第一卷 即将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新古典经济学自以为按照边际成本定价法是最为完备的经济学定理,事实上就边际成本定价法本身而言,它至今为止从来没有遇到象样点的挑战,从它诞生到现在,几乎为大多数经济学家所接受。但是,我们认真思考一下,在完全竞争假设条件下,如果当市场所有单个企业都按照边际定价法获取了最大利润后,新古典经济学如何去保证等量资本等量利润这个前提条件的成立?或者我们也可以说即便所有企业都获取了最大的利润,但是不能保证它们的资本利润率是一样的。实际上当某个企业达到最大利润后,如果它的资本利润率仍然高于市场均衡利润率,我们暂且假定市场均衡利润率为银行贷款利率,那么新古典经济学所说的均衡状态并没有达到稳定的均衡状态,因为在完全竞争下会有别的企业贷款进入该行业,亦或该企业会继续向银行贷款扩大产能。只要贷入资本所能够获得的利润率继续大于银行贷款利率,资本就会持续流入该企业所在的行业。那么最后市场博弈的唯一纳什均衡是处在一个什么样的状态下呢?对!就是每个企业所有的资本都按照银行贷款利率获取利润,并且等量资本或等量利润。新古典经济学边际成本定价法又在什么条件下成立呢?只能在存在垄断的条件下成立。也就是说当该企业在产品市场价格给定的前提下,明确知晓没有别的企业能够进入该行业了,于是它可以心安理得的按照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定价法来确定自己的产量以使其垄断利润最大化,当然有一个前提是该企业要知道自己的边际成本。所以在新古典经济学认为的垄断条件下,比如说研究寡头垄断下的古诺模型、斯塔克博格模型、伯特兰德模型以及卡特尔寡头窜谋模型等所用到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定价方法都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允许资源自由流动的完全竞争条件下用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定价来确定企业产量的就明显存在着问题。在完全竞争前提下,市场上每一个企业都知道最终博弈的唯一纳什均衡,于是它们索性都按照市场均衡利润率进行成本加成定价,当实际得到的利润率高于市场均衡利润率时,它们就会扩大产量;反之,它们就会减少产量。经验表明,企业往往都有一个预期利润率。产品定价也是按照成本加成来进行的。企业因此获得的预期利润既要保证企业投资的需要,又要保证企业主消费的需要。当企业实际获得的利润率高于预期利润率时,企业就会扩大生产;反之,就会缩小生产,甚至是退出生产领域。同样道理,专业工人也会有一个预期消费品收入,当工人实际获得的收入低于其预期收入时,一部分工人会选择离开(假设不考虑劳动的专用性),直到两者相等;反之,就会有更多的工人加入到该生产领域。因此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对以后的有机均衡市场构建和产品生产价格的确定,就是按照等量资本等量利润、等量劳动因子等量收入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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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边际成本定价 完全竞争 边际成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新古典经济学 边际 定价 成立 竞争 原创

沙发
jxygx74 发表于 2007-10-24 23:54:00
高手呢?

藤椅
zhaojumping 发表于 2007-10-25 09:03:00

不是高手,所以从来没听说过什么“有机均衡市场”。另外这种问题,最好不要用大段的文字来表述,很容易偷换概念,想要证伪或者证明什么,请用模型举出反例或者证明推导。

另外请问一下,这个有机均衡市场论是什么人写的?

一般均衡这个东西,用文字表达是说不清楚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25 10:05:37编辑过]

板凳
Mestra 发表于 2007-10-25 09:41:00

楼主意思就是一般均衡条件下,边际成本不等于边际收益

不过既然是在“一般均衡”条件下,自然和“完全竞争”的条件差了几公里,自然就是应该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机会成本了

报纸
sungmoo 发表于 2007-10-25 11:19:00

竞争市场中,企业个体与消费者个体本来就都是“价格接受者”,何来“边际定价”一说?

市场中存在有单方面“定价”能力的个体(price maker),该市场一定不是竞争市场。

主楼文章,不过是把“价格接受者”再重述一遍。

地板
sungmoo 发表于 2007-10-25 11:21:00
你可以反对“所有参与人都是价格接受者”,从而反对“竞争市场”假设,但这与是否理解竞争市场的内在含义,是两回事。

7
jxygx74 发表于 2007-10-25 12:35:00

设成本函数c=f(q),在完全竞争条件下按照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p始终给定)得到p=mc=df(q),于是可以求出企业最佳的产量q0=F(p)

成本利润率r=(pq0-f(q0))/f(q0),于是就出现先确定价格p,在确定总成本f(q0),最后确定成本利润率r的怪圈,这与经验事实严重不符.

在现实企业当中是先确定总成本,然后是资金利润率,再在成本加成的基础上确定价格p.和上述过程正好相反!

现在我问你们,银行利率是由什么决定的,由边际法则确定?在市场价格事先给定的条件下确定?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利率水平由资本的供需状况决定的,不是在价格事先给定下的某种"边际"决定!

8
sungmoo 发表于 2007-10-25 16:11:00
以下是引用jxygx74在2007-10-25 12:35:00的发言:设成本函数c=f(q),在完全竞争条件下按照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p始终给定)得到p=mc=df(q),于是可以求出企业最佳的产量q0=F(p)

成本利润率r=(pq0-f(q0))/f(q0),于是就出现先确定价格p,在确定总成本f(q0),最后确定成本利润率r的怪圈,这与经验事实严重不符.

在现实企业当中是先确定总成本,然后是资金利润率,再在成本加成的基础上确定价格p.和上述过程正好相反!

这段的意思是:“现实企业”并非在“在完全竞争市场”?这一点不需要太多的讨论吧。“完全竞争”的非“现实性”是显然的。

另外,如果企业真地只能作价格接受者(虚拟语气),企业是根据既定价格(行情)决定最优产量呢,还是会干其他什么?(会计上的“目标利润率”也无非是“最优化”过程中的一条要求,它不过对应“机会成本(率)”而已)

9
sungmoo 发表于 2007-10-25 16:22:00
以下是引用jxygx74在2007-10-25 12:35:00的发言:现在我问你们,银行利率是由什么决定的,由边际法则确定?在市场价格事先给定的条件下确定?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利率水平由资本的供需状况决定的,不是在价格事先给定下的某种"边际"决定!

如果我说“现实中”,利率是“政府决定的”,你满意吗?这算不算“最符合实际”的答案?金融机构违背金融政策可是违法的。

(完全竞争市场中)“市场价格事先给定”这种东西的“不现实性”,不需要在这里重复指出吧?

这里倒是有必要指出:

(1)如果楼主肯提出“资本供需”这样的概念(仅仅是如果),并试图采用“供求曲线”这类概念,楼主必须就采用(或默认)“价格接受者”(乃至竞争市场)这样的概念。

(2)如果楼主已经强调了“完全竞争”市场(或者价格事先给定),完全竞争市场中,没有单个参与人能单方面(以任何方式)决定价格,这纯粹是同义反复,不需要再提出“价格是否由‘边际’决定”这样的问题——没有个体能决定价格,个体只能接受价格。

10
sungmoo 发表于 2007-10-25 16:29:00
以下是引用jxygx74在2007-10-24 23:21:00的发言:我们认真思考一下,在完全竞争假设条件下,如果当市场所有单个企业都按照边际定价法获取了最大利润后,新古典经济学如何去保证等量资本等量利润这个前提条件的成立?或者我们也可以说即便所有企业都获取了最大的利润,但是不能保证它们的资本利润率是一样的。

(1)已经强调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再去谈“单个企业的边际定价法”,这本身就是概念混乱了(或者说,还不理解“新古典经济学”)。

(2)关于“资本利润率”,楼主是否听过“显成本”与“隐成本”的区别?或者“机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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