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tfis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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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为什么快餐在店里吃和带走一个价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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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i 发表于 2007-10-29 06:29:00
楼上说得挺有道理,其实去监督顾客到底带走没有也是要监督成本的,如果顾客按带走价购买,但还在店里吃,店员会赶走顾客吗?得罪顾客不合算吧,而且人们都有扎堆偏好,看见店里人越多,就觉得店里的东西越好,越要去,当店里人很多没空位时,人们自然会选择带走,店家又何必去降价销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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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ikie 发表于 2007-10-29 06:32:00

有例外啊

我在纽约吃中国快餐,带着会便宜50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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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senwind 发表于 2007-10-29 09:01:00

我也来说一说,为什么对两种消费方式带走 和不带走收相同的价钱,这是一种价格歧视,因为带走快餐得人宁愿付更高的价格给快餐店,因为他有急事或想在家里用餐等等原因,就是说在店里吃对他来说效用低于带走,所以他宁愿付更高的价格。 而在餐馆里就餐得人,有时间或其他原因在餐馆里就餐效用更高。  所以 餐馆 就两种人 分类 分别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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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gjian5200 发表于 2007-10-29 09:23:00

首先从价格上看,快餐没有对任何的顾客价格歧视这里指的是对在店里吃和打包的顾客。如楼主考虑的购买的东西也包含了享受店里的环境的费用,同时考虑顾客的时间成本和餐厅对顾客就餐的监督成本就不难考虑了。从顾客本身上看每个人的时间成本各不相同,时间成本低的就会在店里就餐,同时如果店里人多餐厅也省去了监督顾客的成本,转由顾客自己承担。如果时间成本高的,他们就会打包走,从自身的角度看他们损失的只是支付的一小部分的费用,但节省的却是自己的时间成本。为了防止顾客一座一下午,顾客必须支付在忙时监督其他顾客的成本。从整体上看,两种情况都没有效用的损失。

初九,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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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yking 发表于 2007-10-29 10:00:00

如果打包和堂吃在同一个窗口买卖会造成前面楼上所指出的监督成本,现在有些快餐店有专门的外买窗口,一般这个窗口是冲着外面的大街,意指你要外卖打包就不得入内.但是这样的话,感觉对顾客不是很友好.

国外的洋快餐,在国外是真正的快餐,价位也比较低,但是到了国内,不论是从价位和环境来看,与其它的餐饮场所相比,都算是定位比较高的,消费也比较高.就算是开设了专门的外卖窗口,不见得会有很多的客流.

莫使理想成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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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g542 发表于 2007-10-29 10:05:00

我想直观点考虑,还是从消费者需求和他/她自己在堂食还是打包的效用切入.

对买快餐的消费者,愿意等就等着在店里吃,不愿意等就带走.

换个角度说,在用餐的人没有任何意见并且自己的接客容量足够的情况下,餐馆是不会来搞个带走和堂食两个价的...除非它想调控在餐厅的人流.

想起街边卖油条豆腐脑的。本来就推一个小车,大家都是打了回去吃,后来慢慢的就在自己的小车边上摆上马扎,小木桌,开始提供座位,方便那些直接出来上班吃早点的。这就是堂食和打包区别的原始状态。其实成本是差不多的。关键是在管理上,那再好点的餐馆,如果你愿意带走说明你急,或者有特别的需要,餐馆很乐意用堂食的成本加上利润来赚你这个带走的,还省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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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g343 发表于 2007-10-29 11:11:00

呵呵,有趣。

我借此提另一个问题。我家旁的一个很有名却很实惠猪蹄花(就是猪蹄啦)火锅店,如果你在他店里吃是8元一份蹄花,但是如果你带走那么就是12元。我觉得很奇怪,因为我在店里吃要用他的火,用他的碗筷,还有服务员为我服务(服务质量不怎么样哈,便宜的小店都这样)为什么比我带走更便宜?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提花8元一份,老板几乎不赚钱,他是想以这个特色当招牌吸引顾客来,然后顾客来后可能就会点其他菜(特别是更贵的菜),以及喝酒之类的,他是靠这些来盈利(而不是他的招牌猪蹄本身)。事实上我们平时去唱卡拉ok时也有这种情况,如果仅是唱歌光包房费可能100元左右,但是一群人去如果消费上600元可能就会免包房费,因为现在的卡拉ok的盈利主要不是靠唱歌的包房费,而是靠客人们的其他消费特别是酒钱(酒吧,k厅里的酒都是较贵的),现在的D厅去跳舞根本就是不收钱的。当然还有sq服务也是现在娱乐场所的主要盈利之一。

对于楼主的问题,我认为2楼回答得较好。事实上好的快餐店如KFC,他本来就是做产品又做服务的,他之所以可以名满全世界,恐怕真的不是靠他店里的吃的,而是靠推广他的标准、服务以及文化。所以你买了带走,他并不觉得怎么好。同样的道理,我们不吃东西,去KFC里坐着(里面有卫生间、空调)他们也不会收我们的费用。当然我估计有例外,就是节假日时,来快餐店吃东西的人很多,很多客人找不到座,这时我想快餐店希望他们带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29 11:14:4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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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fisher 发表于 2007-10-29 13:10:00

稍微有一点美中不足,这不是价格歧视,价格歧视是你必须接受一个价,这是价格差异:你有两种不同的选择权,卖主悉听尊便。其实我现在想想这和啤酒一打卖的比单卖便宜是一回事,不知道你是否同意这个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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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13 发表于 2007-10-29 14:53:00

在餐厅吃交营业税,带走交增值税。严格讲应这样收税,老师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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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9 16:56:00

不同的店经营服务的侧重点不同,有的重产品,应该可以鼓励带走;有的重服务的树立,不鼓励带走。

但楼上在餐厅吃交营业税,带走交增值税的说法,还是第一次听说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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