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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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的公有化就是私有化,彻底的私有化就是公有化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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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3-10-21 06:55:38
YYSRR 发表于 2013-10-21 00:36
这句话是肯定私有制的。每个个人都首先是一个私有经济人,否则他没法生存。彻底的公有化就意谓着每个 ...
不错。公有制的实质无非就是让每个人都拥有财产,因此既然彻底的私有制能够实现了这个事情,那又有什么比私有制更公有制的呢?那些国有制,根本就不是公有制,因为它是与个人所有相对立的。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12
hhj 发表于 2013-10-21 07:01:08
屑一顾 发表于 2013-10-19 09:54
你的帖子里明白地写着弗里德曼来北京说的话我怎么会看不到?没提他只不过是因为他是美国人,他的浅薄与我 ...
你除了讲这些废话以外,还能证明出什么?你去证明吴敬琏和我的浅薄呀,有什么根据吗?说出来呀!
至于弗里德曼如何浅薄,你也拿出证据呀。又有什么比随便说一个人浅薄更容易的呢?但是又有什么比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更难的呢?你做到了吗?真是胡说八道!
告诉你:弗里德曼就是否定公有制的,而你却把它说成否定私有制,我是要你拿出切实证据来证明你的这种说法。不管弗里德曼是不是浅薄,但他的话的意思你却“根本就不具备理解”的能力。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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屑一顾 发表于 2013-10-21 11:23:57
YYSRR 发表于 2013-10-21 00:36
这句话是肯定私有制的。每个个人都首先是一个私有经济人,否则他没法生存。彻底的公有化就意谓着每个 ...
“每个个人都首先是一个私有经济人,否则他没法生存。”
一个人从呱呱坠地到未成年期间他是一个私有经济人吗?肯定不是吧,那么他的生存是有法还是没法?所以我说你预设的这个前提就是错的。为什么人在未成年之前会有法生存?那是因为建立在个人之上的家庭公有制的保障,而且这个功能还可以为社会公有所取代,当然这需要条件成熟。

“彻底的公有化就意谓着每个个体的私有利益得到了保证,如果每个个体的利益都没有明确,那么所谓的公有就是没有。”

你说的这种作为私有(制)化的保障的公有(制)化,那不叫公有(制)化,那叫私有(制)化的法律保障体系,资本主义制度一直就有,人家可没说那是公有(制)化,就更谈不上什么彻底的公有(制)化了。

“彻底的私有化就是每个个体的利益都是明确的,而每个个体的利益都明确存在了,那就意谓着全部公众都有了,就是公有化了”

“公众都有了”就是公有化,你把“公众”的“公”变换为“公有”的“公”,偷换概念偷的还挺巧妙,既然公众都有就是公有,那你有私家车我没有,我用用你家的车可以吗?大家用可以吗?

14
屑一顾 发表于 2013-10-21 11:34:00
hhj 发表于 2013-10-21 07:01
你除了讲这些废话以外,还能证明出什么?你去证明吴敬琏和我的浅薄呀,有什么根据吗?说出来呀!
至于弗 ...
呵呵,跟你这种人我也只能讲废话了,因为你向来是废话混话连篇,你能把吴敬琏找来论坛,我就当面给他指出他的浅薄,弗里德曼你是搬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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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龙2000 发表于 2013-10-22 13:56:39
富有哲理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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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hhj 发表于 2013-10-22 19:41:02
屑一顾 发表于 2013-10-21 11:34
呵呵,跟你这种人我也只能讲废话了,因为你向来是废话混话连篇,你能把吴敬琏找来论坛,我就当面给他指出 ...
你承认你讲废话那就好,……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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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SRR 发表于 2013-10-25 23:12:19
屑一顾 发表于 2013-10-21 11:23
“每个个人都首先是一个私有经济人,否则他没法生存。”
一个人从呱呱坠地到未成年期间他是一个私有经济 ...
    一个呱呱落地的婴儿和所有成年人一样都有私有财产,他的私有财产就是他的母亲,没人这个私有财产他不能成活也不能继续生存。
      只要每个个体的的私有利益都明确了而事实上都是明确的,不管什么制度和公有化说词都是形式罢了。而所谓公有化不过是一些人别有用心想占有更多利益制造的托词。比如说公海,它是属于谁呢?是全人类还是所有动植物界的?也可以说它谁都不属于,而对于想要占有它的个体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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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3-10-26 08: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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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屑一顾 发表于 2013-10-26 14:23:05
YYSRR 发表于 2013-10-25 23:12
一个呱呱落地的婴儿和所有成年人一样都有私有财产,他的私有财产就是他的母亲,没人这个私有财产他不 ...
“他的私有财产就是他的母亲”
看来你不是怀念奴隶社会的奴隶人身所有制就是现代法盲,你见过现代私有制法律条文上的财产对象中有“人”这个对象一说吗?
“而所谓公有化不过是一些人别有用心想占有更多利益制造的托词。比如说公海,它是属于谁呢?是全人类还是所有动植物界的?也可以说它谁都不属于,而对于想要占有它的个体才有意义。”
住宅小区的公共健身场,公共园林绿地、公共的城市道路等等按你的逻辑是谁的“想占有更多利益的托词”?依你的意思它们都应该由一个个体来独占?
而“谁都不属于的公海”被“想要占有的个体”占有这又是什么样的托词?请你给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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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bo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10-26 15:33:24
hhj 发表于 2013-10-22 19:41
你承认你讲废话那就好,……
不要怪别人不愿意跟你讨论,从你的发言已经清清楚楚地看出你的思维视野的局限性了,“公有制”和“私有制”是一体两面,或者说是两个端点,现实中的任何体制都是两个端点中间的一个位置,而两个端点又是连在一起的,见过“莫比乌斯带”吗?想象一下就清楚了,如果想象不出来就没有办法了,那就神仙也救不了你了。
主体管理学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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