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在市场出售流通的商品都有两种价格,即这种商品的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当任何商品的价格不多不少,恰好足够用以支付在生产、制造这种商品并将其送入市场所使用的地租、劳动的工资和资本地利润,此时这种商品的价格即为这种商品的自然价格。通常任何商品所出售的实际价格,被称之为市场价格。它也许高于或低于商品的自然价格,也许恰好等于自然价格。
例如,去农贸市场买大闸蟹,发现市场螃蟹的个头比往年小了不少,但价格却比往年贵了不少。螃蟹的长这么小价格应该便宜的,会有这样的困惑。我们认为螃蟹应该便宜的这一价格就是螃蟹的自然价格。螃蟹的个头小说明现在市场出售的螃蟹的生长周期没有往年长。这些螃蟹消耗了比往年少的饲料,养殖螃蟹的农民付出了比往年少的劳动。饲养螃蟹的饲料减少,农民养殖螃蟹所投入的资本相应的也减少了,螃蟹的生产成本下降,价格确实该便宜才对。螃蟹的自然价格下跌,市场价格却上涨。影响螃蟹自然价格上涨下跌的因素,同市场价格的上涨下跌的因素是不一致的。其它商品也是一样的。
每一种商品的市场价格,是受实际进入市场的商品数量与人【愿意支付商品自然价格得人,即愿意支付商品进入市场所必须的地租‘劳动工资和利润的全部价格的人】的需求比例所支配的。这类人可被称为有效需求者,他们的需求可被称为有效需求。因为这一需求使得商品进入市场成为有效,它与绝对需求有所不同。也许有人会上说一个非常贫穷的人,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有拥有一辆豪华轿车的需求;他可能很想得到这些,但他的需求不是有效需求,因为绝不会为了满足他的这一需求而将这些商品送入市场。
任何进入市场的商品的数量少于有效需求,所有那些愿意支付商品送入市场所必须的地租’劳动工资和利润的全部价格的人不能得到他们所需要数量的供给。其中一些人不愿就此罢休,宁肯出更高的价钱,他们中间随即出现了竞争,就出现了自然价格下跌,市场价格却上涨的情况。
在中国日常消费的多数农产品的市场价格是低于其自然价格的。出现这样的情况的原因,那得从中国种植面积最广的主粮说起。
我们每个人都知道早中国的历史长河中直到民国时期都是有地主的,地主这一阶层拥有全国几乎所有的耕地。佃户农民耕种土地,需要向地主阶层纳租。将土地收入的一部分交给地主,通过看有关这方面的历史记载,了解到通常佃户农民需要将土地收入的很大一部分交给地主。一般情况下,佃户农民只留有勉强足以维持自己一家人的生活的土地收入,甚至有不足以维持全家人生活的情况出现,全家人不得不忍饥挨饿。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中,在中国社会流通的主粮几乎全是由地主这一阶层送入市场的,佃户农民除去维持全家人生活的主粮,几乎没有多余的送入市场,即便有量也很少,对市场产生的可以忽略不计。地主送入市场的主粮不是从佃户农民手中购买来的,即没有支付劳动者【佃户农民】的工资或维持他们的生活的费用和生产中所使用役畜及其它耕种用具的损耗的费用。把主粮送入市场地主只需支付将主粮送入市场所需劳动的工资,在市场主粮供应充足的情况下,主粮的市场价格就是只需支付主粮送入市场所需劳动以及垫支这一劳动工资者的利润的价值。也就是说在中国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里,在市场出售的主粮的价格中缺失了其自然价格组成部分的很重要的一环,主粮的市场价格自然低于其自然价格了。
四九年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各地纷纷成立农村合作社,农村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在计划经济下,统一经营,集体劳动,统一分配,吃大锅饭。下面是摘自人民出版社出版,课程教材研究所,历史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义务教育标准实验教科书中国历史八年级下册第42页,第九课《改革开放》中的:
“安徽凤梨园公社小岗村是个贫困村。1978年,安徽遇到百年不遇的大旱。为了抗旱救灾,安徽省鼓励农民生产自救,开荒种粮,谁种谁收。在这种政策的推动下,生产队18户农民私下立了份将土的包干到户的生产契约。他们艰苦的干了一年,粮食获得了大丰收。自农业合作化以来,他们第一次向国家交足了公粮,还了贷款,生活有了改善。他们打心里乐开了花。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责任分明,农民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农业连年获得大丰收。农民高兴的说;“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他们热烈拥护联产承包责任制。”
在没有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1978年之前,农民是需要向国家交公粮的,国家就成为市场上出售的主粮供应者。自农业合作化以来,安徽凤梨园公社小岗村的农民第一次向国家交足了公粮,还了贷款。全国其他省份村庄的农民同小岗村的农民一样,不但没有余粮送入市场出售,还得贷款购买粮食维持基本家庭生活。国家扮演着市场主粮主要的供应者的角色,甚至是唯一的供应者。公粮是国家无偿向农民收取的,不是购买的,具有强制性的农民必须遵守的义务。因此把主粮送入市场国家只需要支付将主粮送入市场的劳动的工资。在市场供应充足的情况下,主粮的市场价格就是只需支付主粮送入市场所需劳动以及垫支这一劳动工资者的利润的价值。同样的在市场出售的主粮的价格中缺失了其自然价格组成部分的很重要的一环,主粮的市场价格自然低于其自然价格了。
1978年之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的推广落实。大多数农民向国家交足了公粮,还了贷款。同样是来自历史教科书的一组数字,凤阳县农业生产三年三大步:1980年产量5.02亿千克;1981年产量6.70亿千克;1982年产粮7.15亿千克。农民不但有了维持全家生活的主粮,还有剩余。农民将多余的主粮送入市场出售,用以交换自己需要的生活便利品。主粮产量的提高,农民的余粮越来越多,农民渐渐取代国家成为市场主粮的主要供应者。即便主粮的市场价格低于其自然价格,但比起让多余的主粮发霉腐烂,出售更符合农民的利益。
自2007年以来,随着农业税的彻底废除,交公粮的历史一去不复放,国家也就不再扮演市场主粮供应者的角色了。直到现在市场主粮完全是以农民为主体供应的。灌溉、肥料、机械、杂交、转基因等等的种植技术的运用,使得主粮的产量继续增涨,农民的余粮越来越多,主粮的供应不断增加,但国内市场对粮食的有效需求没能快速增长。出于国家粮食安全的考虑,国家禁止主粮出口。进入国内主粮市场的主粮就不能够全部卖给那些愿意支付将主粮送入市场的劳动的工资及垫支劳动工资者利润的全部价格的人,有一些主粮就必须卖给那些出较低价格得人而他们所出的低价必然会降低全国粮食的价格。致使原本市场价格就低于其自然价格的主粮价格更低,就出现了遍及全国的农民种粮增产不增收的现象。由于种粮增产不增收,农民开始放弃种粮,改种其它农作物。为了保障农民利益,更为了国家粮食安全,国家给种植主粮的农民发放种粮补贴。
如果市场上出售的主粮价格等于或高于其自然价格,那么农民种粮就会有一份稳定的收益。农民自己劳动的工资或维持劳动的生活费用和生产中所使用大型机械及其它耕种用具的损耗。如果农民是自己将主粮送入市场,还可获得将主粮送入市场的劳动工资【自己动手的话】以及垫支这一劳动工资的利润。如果真是这样,农民种粮的收益是很可观的,是不需要外出打工,更不需要什么国家的种粮补贴。补贴也实在不是解决农民种粮增产不增收的好办法。什么形式的补贴、退税政策的制订的初衷不论出于何种目的,似乎都没能解决政策设计者原本想要解决的问题,并且还有劫富济贫的嫌疑。并不是说接受补贴退税的人都是什么富豪,而是要说,种10亩地的农民比种1亩地的农民要富有,但得到的补贴却更多。往国外出口1000台电脑的贸易商比出口100台的更富,但得到的退税却更多。这样做的结果只会是贫者更贫富者更富,来打社会大众间的贫富差距。
主粮作为种植面积最广的农作物,由于种粮的增产不增收农民改种一些其它农作物、经济作物或放弃种地搞养殖业,更是有农民搬离农村进城打工。任何农民都可以并且有能力种植养殖适应当地气候的植物动物,并且改种其它农作物或搞养殖资本的投入都不是很大,一般农民都能承担的起。只要种植或养殖任何一种农作物或动物比种植主粮更有利可图,农民们都会选择。进入市场的这些农产品数量也会超过有效需求,这些农产品的市场价格自然也同主粮的市场价格一样低于其自然价格了.
一些农作物的市场价格会因为自然灾害而减产或因为资本的炒作人为地短时间内制造出巨大的有效需求。【被资本炒作的大多是一些耐储藏的农作物】导致某些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出现波动,暴涨暴跌。在自然灾害同资本炒作双重作用的影响下的农产品,其市场价格的波动更为剧烈。以大蒜为例,某年由于自然灾害的发生,大蒜的产量减少,进入市场的大蒜量无法满足需求,大蒜价格开始上涨。就在此时资本涌入,更是使打算的价格节节攀升。大蒜种植户们看到大蒜的价格在节节攀升,都想是自己的大蒜卖出高一点、更高一点的价格。大蒜可以储藏,种植户并不急于将大蒜送入市场,一面是自然灾害使大蒜市场的供应不足,再加上资本涌入制造的巨大需求,另一面又是农民并不急于将大蒜送入市场,让原本供应就不足的大蒜市场供应更是吃紧。就这样就出现了天价大蒜。如果没有自然灾害,原本种植大蒜农民种植的大蒜足以满足市场供应,没有种植大蒜的农民看到大蒜的价格节节攀升,比种植主粮以其它农作物更有利可图,纷纷改种大蒜。或许是由于种植大蒜农民的数量太多,进入市场的大蒜数量超过了需求;或许是由于涌入资本的资金链断裂,大蒜的价格开始下跌。此时不论是种植大蒜的农民,还是涌入资本的持有人,都想将自己只有的打算在尽量高的价格售出,所有大蒜持有者几乎是同时将打算送入市场,进入市场的大蒜当地超过了需求。大蒜的价格一跌再跌,售价甚至跌到不足以维持将大蒜送入市场的劳动工资及垫支这一工资的利润。由于无利可图,无人将大蒜送入市场出现农民任由大蒜拉姆在地理的现象。此时农民又开始放弃种植。“苹什么”“豆你玩”“姜你军”等等农产品价格的暴涨暴跌都如出一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