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自己写的东西,发现帖子的可读性不强,事情罗列但是逻辑阐述不清楚,故改。
据说,王老吉是广药集团经营的品牌,曾一度经营不善,签约之后,加多宝公司经营王老吉。在加多宝灌装技术、储存技术、营销策略、口味调试等综合管理之下,王老吉的销量突飞猛进,品牌知名度大增……可以说是加多宝企业将“王老吉”品牌从艰难中拯救,创造了巨大收益……看到“王老吉”品牌如此红火,广药集团决定自己生产“王老吉”,于是在合同期满之后,没有和加多宝公司继续续约。在这种情况下,加多宝企业后来和香港“王老吉”配方持有者合作,推出了“加多宝”凉茶饮料,因为销售渠道、配方技术成熟,加多宝的销售情况良好;广药集团生产的“王老吉”凭借其知名度,销售也不错,但是当今的“王老吉”已和当年的势头相差甚远……
无独有偶,同是饮品的健力宝品牌也曾面临相似的局面。当年,健力宝品牌在李经纬团队的经营下供不应求,销量非常好。因为想扩大生产,李经纬团队想到香港上市融资,但是三水市ZF考虑到香港上市后,健力宝企业的税收上交香港,不同意其方案……最终事态恶化,李经纬团队没能经营健力宝,健力宝最终实力大减……
对于品牌本身来说,由擅长经营的一方经营可以使品牌发展的很好。但是,能不能让彼方经营的决定权,往往落在此方的手中……于是,对于掌控决定权的一方,就面临了一个主动的选择,是否顺势成全品牌的发展?
如果站在企业的角度抉择太沉重,我们可以参加到这样的游戏:有三个孩子,A非常擅于做笛子,B非常穷苦,没有玩具,C非常擅于吹笛子……如果你是A,你会怎么处理自己的笛子?其实,我当时选的时候想,如果我只有一个笛子,我会自己留着玩;如果我有两个笛子,我会给C一个;如果我有三个笛子,我们给我们每人一个,我们一起玩……
很多情景,东西的分配权在A的手里,A是应该让东西的价值最大化,还是让东西为自己工作,抑或创造一种规则,既让东西的价值最大化,又能使A分得更多的利益?比如,对于前一阵保研的事情,很多孩子只要有外推名额就能去很好的大学读书,但是很多学校作为A,是限制学生向外校推免的,这就涉及成全别人还是成全自己的选择了。
A做决定时也可能考虑到后期的返利问题,但不确定因素颇多,在这场有序博弈中,A先选择,对于有选择权的人,往往选择自己占主动权的选择,因为这样能尽快的确定的实现利益……
真正有胸怀去牺牲自己帮助别人,爱惜别人的人很难得,很可敬……但是,由于不确定与现实,出现“农夫与蛇”的情节也并非没有可能……
大家怎么看这种矛盾呢?随意发表观点啊,能运用一定理论的,更加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