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举了一个例子,在先进技术和落后技术(手工生产)同时被应用来生产某商品的社会中,马克思解释说,落后技术(手工生产)耗费更多劳动,不意味着这种方法生产的商品价值更多,因为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决定的。在这里,马克思用“社会”作了暂时的解释,这里面的问题很多,暂且不说。马克思的解释的确在某些方面有合理性,因为人总是社会中的人,价值又是在社会中形成的,它是考虑各个方面后的“价值”。但是他这种解释必然会导致上面的疑问,即“凝结”究竟是什么东西,它有什么原则?相同的劳动“凝结”出相同量的价值吗?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凝结”出不同量的价值,可是没有理由设想相同具体劳动会凝结出不同量的抽象劳动,即不同量价值。否则我们对凝结这个概念最为直观的理解也没有了。就劳动价值论的含义来讲,无法回避具体劳动按照什么原则或者什么数量关系来“凝结”抽象劳动数量的问题。过去的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之间的争论到也可以缝缝补补,上述的问题和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关系本质上相同,不过我相信上述问题更有助于澄清问题的本质。
再来说“社会”这个被滥用的概念。社会必要劳动中的“社会”是什么,实在说不清楚。马克思列举的先进技术和落后技术劳动例子中,社会似乎是某种平衡或者平均的概念,但不是均衡的概念。如果是均衡的概念,那么需要先研究均衡的体系是如何生成的,而这个均衡体系又是通过价值体系来调节的,多少有某种循环论证的味道。“社会”究竟是什么,难道不需要预先说明吗?不说明社会是什么,就无法理解下面的问题。比如,江西省的地方保护主义在横行,于是对于江西的某些商品,“社会”的概念是江西或者江西某地还是全中国的意思?这种推测有没有道理?如果不把具体的社会分析出来,哪里来的“社会必要劳动”存在?如果存在可以指明的社会,比方说就是江西,那么不同的区域生成不同价值?比方说是中国,这时可以回避前一个问题,可是后面紧接着有美国这些地方,不用动脑筋就知道两者的价值体系存在多大的不同。我想可以作一个总结:先有社会,后有价值?还是,先有价值,后有社会?劳动价值论显然会导致这个问题出现,可是明智的方法是明确表示不存在这个问题,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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