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是一个金融学副教授讲的,他取得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他说,(大意是)当年中国投资房地美、房利美债券,血本无归,一美元都拿不回来,然后中国有些人说要追究责任,这时美国财政部在《纽约时报》刊登广告,说如果中国ZF敢追究责任,则公布......,然后中国ZF就没有追究。
我的问题是,《纽约时报》是不是真的刊登过这样的广告?有留美学生能证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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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nerg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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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时事] 昨晚去听讲座,说到两房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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