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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很不幸,很同情。说的好像不关医院的事
如果医院及时进行手术治疗,他根本就不会死。这种病县级医院都治得好,更不要说一个州最好的州第一人民医院。如果这样都不关医院的事那我真不知道要怎样才算关医院的事!!!!!!
可能上面那份材料有些问题没交待清楚,下面这份更翔实
死者:马光兴,20岁,2007年大理州高考文科第三名,以668分的总分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专业,在学校担任班长,兼任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2008奥运会志愿者负责人。祥云县人。 死者家属:马仕清(死者父亲) 张国兰(死者母亲) 事件经过: 2008年2月14号早上7点,马光兴因为肚子痛住进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提出必须剖腹手术治疗。但是马光兴的父母出于对州人民医院技术力量的信任,让马光兴转院到大理州人民医院。 2008年2月14号8点10分,马光兴住进州医院普二外七号病房,他的父母没有缺交一分钱的医疗费。 从马光兴自己走入州医院门诊开始,马光兴本人和他的父母每次见到医生和护士都请求医院赶紧做检查,赶紧手术。医生态度恶劣,说这么多医生在着,我们不急,你们急什么? 2008年2月15日上午10点零7分,马光兴在剧烈疼痛中死亡,从进入州医院到死亡,马光兴始终处于疼痛中,从未合眼睡着一分钟。 人死后,州医院不管不问,家属要求联系医院领导,由于医院人员告知虚假的电话号码,始终联系不上。同时医院声称冰箱坏了,拒绝进行尸体冷冻,家属被迫同意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尸体检验时,发现死者马光兴的胃上,有非常明显的两个穿孔。马光兴的病是需要急诊手术治疗的外科病,但是从马光兴住进医院到死亡的一天多的时间里,医生一共只给他输了六瓶液体,做过一次腹部X光,再没有别的措施。他父母一再请求做系统检查以及手术,但医院始终推托,无动于衷。 医院在他死亡前十分钟才输氧;在他血压降到零的时候才企图输液;在他即将断气时才第一次拿出空白的没有任何内容的危重病人抢救同意书,要求他的母亲签字。在他已经断气了才抽血化验企图造假逃避责任。 在断气前十多分钟,马光兴还从病床上起来,拉着他妈妈的手,说要去一楼重新挂号,他说“普二外的医生不给医,我们重新挂号找其他医生医”。 他就这么冤枉的死了。所有亲属、所有老师、所有下关一中和人民大学的同学和朋友,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无法接受风华正茂才华横溢的青年就这么没了。要谴责,我们一辈子都谴责不完…… 恶果最终酿成,所有的亲属、师长、朋友要为不幸的死者马光兴讨回公道。 我们以悲愤的心情,谴责那些丧失人类最起码同情心、漠视生命、麻木不仁的“人”。我要问白大褂下装的是什么东西? 我们不惧怕一切的邪恶势力,决定斗争到底!!!! 为死者默哀 希望你的理解和支持
博士生
VIP
事情不是楼主想的那么简单:
第一,入院诊断和最终诊断有偏差很可能是病情发展的结果,入院是胃扩张,后来演变成穿孔,进而腹膜炎。
第二,死亡原因要排除胰腺炎,看这个情况急性胰腺炎的可能性也很大。
第三,从入院到死亡实际上是22个小时,这个时间内病情变化的检测是一个很难的问题。
第四,急性胃穿孔合并腹膜炎进而休克和急性胰腺炎的死亡率是很高的,可以说现在还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
第五,时间太短,诊断偏差是允许的;因为按急性胃穿孔休克诊断进行治疗很可能是个天价并且人最后也可能要死。
最后,实际情况我不了解,但凭感觉这个官司几乎是没有胜算的,医院里死人家属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妇产科的羊水栓塞和普外的急性某某炎(病人<35),但通常这类病人是很凶险的;医院在没有大过错的情况下,是绝对不会赔偿的,这对医院来说是关系到一个声誉问题的(不是你想的那种声誉,是指对医闹的声誉);如果家庭背景好,势力在大理足够大,建议在诊断错误上下文章,尤其是“马光兴一直喊着腹部非常疼痛,手压到哪里,整个人都会疼得跳起来”。如果病历里有类似的记载(比如腹部反跳痛),小胜一场官司应该问题不大,不过我想应该没有。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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