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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治理与讨论] 教授,要学会知羞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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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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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torin 发表于 2014-5-20 07:38:11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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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要学会知羞

寻正

最近在写论文写作方面讨论,看到科学网上热议戈鋆与恽自求教授之间关于学术论文发表权的争执丑闻,由于此后我的写作计划中包括关于作者署名的讨论,因此顺手将之拿来热身。

我不吃惊于该事件的发生,因为这样的事情在中国经常发生,只不过大多数学生没有勇气曝光而已,甚至有的人不以为耻,反以为那是入世睿智的表现。我吃惊的是科学网上嘘声一片,当了导师的理所当然倾向于恽教授,而才当过学生还没当上导师的,当然为戈同学助拳。或许是编辑偏心,或许是涉及师道尊严让导师们群体敏感,为恽教授变着法子说情的还是占据了上风。

我们不妨把事实列举出来,戈同学在本科时就参与组织一项受教育部资助的研究项目,而该项目的指导教师就是恽教授。二人当然有亲密合作关系,于是乎有了戈同学毕业论文的协作基础,恽教授成了戈同学的论文指导教师。恽教授给戈同学指了一个大方向,这个大方向大到不切实际,而戈同学化大为小,化繁为简,独辟蹊径,将不可能的107构型缩减为22种,从而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并且因之完成了课题与毕业论文。在戈同学完成该课题期间,恽教授履行了导师的义务,每周跟小戈见见面,对小戈的论文写作及时地提供了修改建议。正如戈同学所言,二者关系良好,以至于毕业后戈同学时不时还要关心一下恽教授的学术进展。

戈同学的确是一位优秀的学生,起码从所有的信息上看,我找不到他不优秀的证据,本科主持研究课题,做学士学位论文达到了硕士学位水平,推荐硕博连读,虽然国外不算什么,在中国毕竟还是优秀的标志,在读博期间,还跑到国外做访问学者,这不是按部就班、缺乏创造力的普通研究生所能比的。更进一步让人相信他独力完成了本科学位论文的证据是,他是数学专业。搞数学的,要么平庸,要么就是戈同学这类人,是有极大天分的。这种天分到了导师嘴里不算什么,“应该不是什么天大的发现”,那是因为屁股坐歪了的原因,这项研究经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并且在不是很差的学术杂志上发表,虽然不是“天大”的发现,但其学术价值却是不容否认的。

戈同学本科论文达到可发表的程度,居然恽导师不鼓励他发表,这是不可思议的失责——有多少导师舍得这样的现成便宜的?恽导师搭搭顺风车,可以做通讯作者,他却不做,为什么?对一些人来说,戈同学揭露出来的真相正好回答了上面的问题!他之所以不鼓励戈同学发表,就是因为当初他就存了坏心思,连牛顿莱布尼茨这样的大牛都不能免俗,争科学发现的优先权争得面红耳赤,头破血流,恽教授当初不地道的心思,无非是人之罪性的体现而已。但事情并不这么简单,因为如果戈同学当初发表,恽教授仍然要做通讯作者,拥有同样的优先权。

恽教授后来发表的论文将当初戈同学缩减到22种构型进一步缩减为12种,在戈同学原来论文的基础上微有增进,其实无非是在戈同学原来论文的一个大跨步上走了一小步。对社会来说,这一小步可代价不菲,检索恽教授的论文,这一小步涉及众多的国家资助项目:中国科学基金项目61070245与10971185,美国科学基金职业资助项目CCF0546668与CNS0916584,美国陆军研究办的AMSRD-ACC-R50521-CI,以及中国973项目2011CB302800。不知道这众多的出资机构知道自己仅仅是花钱让许多学者玩了一遍“数学游戏”,而且是盗版的,会有什么想法。

中国不少导师思想观念上还停留在学徒时代的“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奢望中,认为学生差不多是自己铺子里的私产,可以任意盘剥。教授搭了学生的顺风船要感恩,要知羞,进一步忘恩负义,贪人功为已有,不顾及学术规范,在思想创新上进行剽窃,对各种学术资助机构进行欺诈,早已进入了让人大义灭亲的范畴。戈同学在网络上曝光,向相关机构揭露,无非是尽一个普通学者的义务。

中国学者们向来对体制怨声载道,但他们从不检讨自己就是体制的一砖一瓦,毛病都是别人的,中国学者也改变不了掩耳盗铃的陋习。

中国的导师个别优秀,但群体实在不敢恭维,如果就中国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而言,在相关学识上达不到做课题的学生的水平的,比能实际给予学生指导的可能要多,这是为什么导师对学生要感恩的原因:大多数的导师,如果不带学生,估计根本做不出什么研究来。研究生,是许多中国导师做科学研究的衣食父母。许多导师忙着挣钱,升官,跑社会关系,根本就没时间做研究,读了文献的就算勤快,有的连文献都不读,倒要学生好好指导。

学生施恩未必图报,但求点善待是应有之义——事实上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研究生跟导师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友善的,其友谊爱护远超其他任何国家,学生找不到工作,绝大多数导师都面有愧色,中国的师生关系绝大多数维系终身,在此基础上发展出社会关系与网络,是当今中国社会的必然纽带之一。

当学生与导师的关系走向决裂时,总代表着师生中某一方打破了传统社会道德,只顾一已之私,算计太过,终于让对方忍无可忍:恶劣学生如胡震者,剽窃师兄论文过了关,然后暗渡陈仓到美国,反手给前导师扣一屎盆子,无处不见算计;现在曝出了恽自求,俨然不顾学术规范,用学生的学术成果骗钱骗资金,把前学生欺付了还倒打一耙,威胁别人的饭碗,到处都是小算盘。

一样的师生关系,两样的糊涂账,中国人就不讲公义与规矩,不论是非,只谈关系,不论对错,只讲人情,恩怨不分,执小节而忘大义。当了导师的,自曝其丑,偏又自得其乐,不知义之所在,只知情当如何,却不知许多人却是连情都没有分清楚。一个人如果对导师撒谎,说前导师如何如何英明,这位导师就欣赏他的“人品”,招他做研究生,如果这位学生如果直言相告,前导师却是外强中干,无他自无益处,于是这位学生就没“人品”了。自私到了极点,不自信到了地底,裱糊一层“人品”而已。这就是许多导师的心态。

恽自求教授确是一个“晕”教授,他不懂得,如果他跟戈鋆同学共同发文,他还能占戈鋆同学的便宜,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发现的优先权抢到了手中,因为他会做该文的通讯作者。而如果戈鋆同学不发表,那能证明其发现的唯一发表作品就是他的毕业论文,而那篇论文,他是唯一的作者,是恽自求教授等人发表文章中所主张的优先权的唯一拥有人。恽自求教授不与戈同学共同发文,他就放弃了机会,所有针对原研究的继续研究,必然要引用戈鋆论文,而让同行在知道戈鋆论文的前提下,才能对他们作品进行合理的同行评议。如果恽教授所发杂志要求作者的推荐审稿人,戈鋆同学应当在列。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晕”教授在已知戈文在前,并且几乎全部方法与思想继承于戈文,在戈文基础上略加变动而已,还有很多文字照抄于戈文,这样的研究成果不提戈文是一种必然,因为一提戈文“晕”文的发表基础就消失了。“晕“教授不仅仅是剽窃,还是典型的学术欺诈,不仅仅是论文欺诈,还有现实的科学资金欺诈。

如果我们不考虑人情,只判断是非,小戈同学做了一件正事,揭露了该揭露的事就是正义所在,维护自己的作品不受侵犯不仅仅是有益于已,还是社会道义。即使判断人情,戈同学处处留情,试图私下以合情未必合理的方式解决,在受到恽教授就业职业威胁时才不得不先发制人,做人做到这般境界,谁要指责他的人品就是自己缺人品,总拿人品说事儿。

从戈恽事件上,中国学术界人人都当反思,以法治国讲究的还是公正公义的心态,自己在工作与生活中,是否做到了公正公义的标准,是否知道什么是公正公义,在不知道的时候,知道在哪里去寻找。

教授跟初出道学生抢论文,真的是不知羞,真不知是饿到什么境界才有如此卑劣的行为。有真才实能者,绝不会如此。不知羞的中国导师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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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与导师的关系 中国科学基金 学术论文发表 国际学术会议 中国研究生 教育部 可操作性 论文发表 毕业论文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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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史外行 发表于58楼  查看完整内容

就事论事,你应当单就这一情况,说说导师的做法对不对。 你认为他是很不错的老师。我相信你。 不过,再赖的家伙也会有朋友说他好。 所以,即使再有几百个学生说他好,也无法证明他做这件事是对的。 平心静气地说,这事他做砸了……

dzkdluory 发表于50楼  查看完整内容

实际上,我认为,硕士和博士生的工作本身就是导师的助手。如果导师在研究思路和方法上有过实际的指导和帮助,那么理所当然应该署名并且应该排在前面。因为正是这个关键的指导,你才能有后面的成果,甚至你今后的方向。这就如同画条线容易,但是知道在哪儿划线是智慧。并且现在是学生,今后很有可能也会成为导师,你今后难道是事事亲力亲为?所以我觉得导师和学生的关系是循环的。遵守约定的规则,那么就比较和谐了。并且现在只要说 ...

lsder 发表于40楼  查看完整内容

咱们这里学而优那是为了去仕的,为了仕途(权力)的话有什么手段不能够使用呢!教授能有好的科研成果就能够出名,出名就可以以这些荣誉去获取权力!在这种路线下就太有可能发生楼主文章中说到的事情了,而且这种情况发生了之后首先成果难以确认真正的归属,就算是可以定论,一般对于剽窃者也没有太多的惩处措施与惩罚后果!(很多情况下就根本不会处理侵权人),可见这个基本就是类似白手套式的运作模式,还是个低风险,甚至零风险的行为,在利益的 ...

xinchuzu 发表于17楼  查看完整内容

既然有资金资助,有项目经费,你就该明白的,少则数十万元,多则数千万元,就这样被教师们拿回家了。 教师们口口声声是体制的受害人,在我看来,未必如此。法治社会,怎能允许如此不劳而获。就算是赚钱了,也应该是给国家赚钱,科研经费就算花不完,也该退回发放机关,而不是据为己有。明显地构成了贪污罪诈骗罪。如果没有体制的包庇,它们该这样做吗? 很有意思,教师们大腿一盘,整天想着不劳而获,反而成了科学家,不要说西方 ...

harleych 发表于13楼  查看完整内容

看了很多人说学生不了解社会,我想说的是社会还没黑暗的到那种程度。我觉得凡事都有度,我工作14年了,也算混过一段时间的社会,一般来说单位领导也就要求在成果或论文中加个名,或者排名靠前一点。我想这个也是大家普遍都能接受的,完全侵占成果的还真不多见。

keltin 发表于7楼  查看完整内容

我不懂中国现在的师长是怎么了?学生做出成果应该是他值得骄傲的事,外国教授对于自己优秀学生选择去常青藤名校发展或者转学都是极其支持,各种推荐信中的高度评价。而学生多年后仍然会感谢这样一位平庸的老师。而我们呢?读个书最后师生反目成仇,说真的,教授为什么不愿意让自己的学生出类拔萃而是企图用他们成果来成就自己,任何新鲜血液都是学术的进步动力,他们这样做以后还会有多少学生愿意留在中国?反正听闻这么多反面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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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sliu2006 + 1 + 1 + 1 我很赞同
internet.hzx + 1 + 1 + 1 顶,楼主我顶你。这叫公平和尊重!
mzl79 + 100 分析的有道理
whe58 + 100 + 5 + 5 + 5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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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huaxq2007 发表于 2014-5-20 07:49:03
潜规则,看来楼主还是一学生。记得,在任何单位在任何时候,你的贡献都是领导正确指导的结果——除非你不想在中国混了。可以做一调查,博士毕业在高校工作给领导写过论文的请点!

藤椅
Cantorin 发表于 2014-5-20 07:55:28
huaxq2007 发表于 2014-5-20 07:49
潜规则,看来楼主还是一学生。记得,在任何单位在任何时候,你的贡献都是领导正确指导的结果——除非你不想 ...
这篇文章不是我写的,是科学网寻正先生写的。
看看这篇文章,无论对学生还是对老师,都有好处。
发生这样的事情,无论是对学生还是对老师,都没有好处。估计这位教授会受到处分。
此外,我现在已经是老师了,但这次事件,我明显支持学生。

板凳
remlus 发表于 2014-5-20 09:12:16 来自手机
这个老板不像话,学生做了主要贡献,你怎么能不挂他名字呢?你不仁我不义,闹到这份上你自找的。

报纸
经济学如诗 发表于 2014-5-20 09:20:35
说的真好,必须得顶一个——

地板
darwon 发表于 2014-5-20 09:52:43
真的不好评论是非对错!

7
keltin 发表于 2014-5-20 10:13:44 来自手机
我不懂中国现在的师长是怎么了?学生做出成果应该是他值得骄傲的事,外国教授对于自己优秀学生选择去常青藤名校发展或者转学都是极其支持,各种推荐信中的高度评价。而学生多年后仍然会感谢这样一位平庸的老师。而我们呢?读个书最后师生反目成仇,说真的,教授为什么不愿意让自己的学生出类拔萃而是企图用他们成果来成就自己,任何新鲜血液都是学术的进步动力,他们这样做以后还会有多少学生愿意留在中国?反正听闻这么多反面教材我今后若是不能出国学习那就工作。无论师长辈份多大,成果是谁做出来的就是谁的,我不允许任何人没有经过我的允许剽窃我的成果,即使是我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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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史外行 + 3 + 3 + 3 我很赞同
haitianxxing + 1 + 1 + 1 精彩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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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枫回路转 发表于 2014-5-20 11:15:18
这就是当前中国的学术圈,无法让人直视了,不仅仅是只有这种现象发生,有些更不道德的行为更让人无语。

9
Cantorin 发表于 2014-5-20 13:44:30
教授,不该你署名之时请克制

寻正

中国的许多导师教授素质不高,训练有限,谬论百出,这是为什么我写《教授,要学会知羞》。我批评的并不仅仅是恽自求,恽自求的丑闻一旦闹开,自有相应的处理机制,我见不惯这些颠倒黑白是非,在学术道德上始终糊涂一生的导师教授。我先前文章就明确指出,他们屁股决定脑袋,判断是非的能力因为私心太重而丧失,不知社会公正,不知学术公义,才会如此表现。该文是对他们的一个警告,他们持有的一些常识与主张的社会潜规则是错的,抱着错误的东西当着行为标准,是谓不知羞。

《学会知羞》一文引来了许多支持者,同样的,不知羞的教授们一如既往地缺乏理解能力,认为一旦自己占了便宜成了习惯,这个社会就应当永远地如此运行。在这里我公开地批评那些不知羞的言论。

曾几何时,著名作者方舟子把别人的文章偷进《新语丝》,结果被原作者发现并且要求他从其网站中删除,方舟子不理原作者,于是乎原作者指着方舟子骂“贼”,方舟子恼羞成怒,变着法子骂原作者的文章是垃圾。我作为旁观者忍不住嘲笑说,你连垃圾都偷,不但人品低下,还心理***。方舟子多少知羞,对原作者的攻击就嘎然而止。

那些变着法子贬斥戈鋆的人,贬斥戈鋆学位论文的人,应该可以休矣。你们对戈同学的羞辱,远不如对恽教授的耳光重啊。

另一个不知羞的言论是,作为教授导师,掌控了科研资源,是他们提供了场地、资金、与仪器,因此就理所当然地要署名。许多人基于吃别人的嘴短,拿别人的手软的原则,也想当然地以为科学规则就是那样子的。NO,非也,科学规则完全不是这样子!

首先,我们需要厘清的是,这些教授导师手中所控掌的资源绝对不是他们的!他们充其量只是代管而已。这些资源本身要么源于ZF资助,要么是非ZF组织的善款,这些组织机构把这些资源交托给他们的前提条件是把这些资源用于科学研究,让其他更多的人使用这些科研资源,推进科学发展是这些导师教授的应尽义务!

所有的中国导师教授们需要醒醒了,你们没有资格垄断与把持这些科研资源,如果有人能够有效地使用它们,你们就有义务无条件地配合,要求署名就是学术腐败,以权蒙私。如果你在某项研究中起到的作用仅仅是提供科研资源,你绝对没有资格参与署名,此乃学术规则,当然,论文出稿时你的确有一席之地,那就是致谢。

另一个让导师教授们纠结的地方就是所谓指导,或者说具体执行研究工作的人员的署名问题,许多人说,实验室技术员没有资格署名。单纯的实验室技术人员不需要署名,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工作可替代性很强,而是署名对他们的职业发展没有价值。我在论及论文核心人员,也就是通讯作者的地位时也强调了核心人员地位的无可替代性,要想成为通讯作者,你在研究过程中的作应当是无可替代的。

对于广大学子来说,他们的职业取向从来都不是技术员,即使本科学生中很多会最终会成为技术员,但在求学期间,默认职业取向却是研究人员。只要本科生参与实验研究,并且在其中做出了一定贡献,他们的名字就一定要出现在论文中。单位不允许本科生署名?这是毫无意义与约束力的规定,做出这种规定的人非常无知,对于拒绝本科生署名而言,是一个拙劣的借口。我当然知道许多导师会说,本科生没有在研究中做出实质贡献,所以不应当署名,这么直接地告诉本科生,多打击积极性啊?这个规定让我以人为本……NO,你还真不能“以人为本”,这是学术界,是求真求实的地方,要“以真为本”,这种欺骗行为,无论包含了多少善心良愿,都是对学术的侮辱,是对本科生正视人生的能力的直接贬低,对人智商的侮辱。

在导师指导下,学生按部就班地完成实验,写成论文,然后学术成果归于导师,这大概是许多当了导师的教授的理想科研合作方式,“君子动口不动手嘛”,“君子气”的教授们做不出科研,但想象能力挺强的。这种理想状态在现实发生的几率是零、Zero、无穷小。发出这种谬论的人说实在的,缺乏做出有意义的科研的经历。科学发现不是修下水管道,即使是修理工带徒弟,也没有那么轻松的。

做科学是一个求证过程,这个过程充满曲折坎坷,处于求学训练状态的学生大多不能完全把握这些歧途、起伏、与研究过程中的挑战,所以导师当甩手掌柜的想法是非常不现实的,如果真做了,那就绝对地误人子弟——偶然地,导师还真是可有可无,但大多数时候,缺乏实际的指导是对研究生一种最邪恶的折磨。如果你真当了甩手掌柜,你还真没有资格署名!当然,社会现实是存在许多的署名的甩手掌柜,但伦理学绝对不主张“存在即合理”。

方向性的指导没有资格署名,这条规则没有变通的余地。记住,这里不是说没有资格做通讯作者,是没有资格署名,连相对不重要的排名作者的资格都没有!为什么呢?因为这是一个完全而必然的界限。科学要推陈出新,在我们撰写论文的时候,在讨论中,我们往往就要针对未来研究做方向性的指引,这并不给我们在别人听从我们的建议的未来研究中署名的资格。开展学术会议的一大目的就是同行间方向性的指引,许多人因为这种指引而合作,从而最终产生共同署名的文章,但那署名的基础却是随后的合作,而不是最初的指引。

署名要求对论文及相关研究做出实质性贡献,即使是别人完全是基于你的想法做出了研究与写出了文章,你都没有资格参与署名,因为你没有做出实质性贡献。哪些活动算是实质性贡献呢?实验设计、执行、克服实验或研究进展中的难题、参与论文写作,才算是实质性贡献。回到戈鋆与恽自求的争执上来,戈鋆是否有资格参与恽自求等人现有文章的署名呢?许多人觉得恽自求的解决方案可以简单无比,那就是把戈鋆的名字添加在作者中就行了。NO,不行,戈鋆针对这一篇文章,没有实质性贡献,他不能参与署名!

那不就完了,恽自求教授大喜若狂,寻正支持他不给戈鋆署名。没完呢,如果你的想法非常有价值,而你又没有将之成文,恽教授等人拿了你的想法做研究做论文,不让你参加研究与论文写作,不署你的名字,你真的是毫无补救办法,只能抱怨几句走人,大不了不再跟恽教授交往。社会中没有绝对公平,你哑巴亏吃定了。

恽教授大大方方地借用了你的想法,那是因为你一旦将这种想法示之于人,而又没有按学术及法律规范给你的想法贴上标签的缘固。怎么贴标签啊?发表论文。戈鋆以学位论文的方式把他的研究成果给发表了,那就贴上了一个实实在在的产权标签,摆在那儿,你要拿,不管明拿暗拿,都是偷,是剽窃。许多人认为我判定恽教授剽窃判得过重,这些人极为无知,因为我对恽教授的指控中最严重的不是剽窃,而是欺诈。前者只不过在道德领域内处置,后者查实了,是要判刑的。

导师们喊冤啊,明明小戈同学的论文指导恽教授尽了力,相应的科研成果他有份啊!怎么现在变成了小戈同学的私有财产了?让我对所有的导师们提个醒,学术界正因为考虑到学位论文中的标签并不严格反应相应智识产权的贡献程度,所以允许学位论文再次发表,让那些在学位论文中没得到适当承认的导师、师兄弟、以及其他研究合作者有机会得于一个更正的标签,一旦被第二次贴上标签,这个新标签的有效性大于第一个标签。你放弃了二次标签较正的机会,在法律与学术界标准而言,当然所有的产权都归了戈鋆。

回到学位论文研究上来,学术界的默认规则是独立完成,所谓独立完成的具体意义,指的是给予研究者同样多的资源,可以按部就班地重复出现有的研究。独立完成并不是指研究者一个人不需要任何帮助地完成该研究,而是指研究者完成了所有的研究操作并且起草了初稿的所有部分。在此基础上,研究可以有、大多数时候必然有导师的帮助。

合作研究往往是不适合用于学位论文的,因为研究者变成了一个群体,而不是欲获得学位者一人。我们回到学位论文的初衷上来考察它,学位论文的目的是让研究者获得并且证实他(她)获得了独立研究的能力。要证明这个能力,并非所有研究题目都适合做学位论文的,学位论文要求综合性的题目,或者说针对一个题目,学位论文要进行综合性的研究。

对一个问题综合的程度或者说深入的程度,决定了学位等级:学士学位,也就是本科论文,只需要覆盖一个科学问题的一个侧面即可,这种论文往往没有发表资格,因为它可能是重复印证某个已被证实的侧面;而硕士学位,就差不多要覆盖一个问题的所有侧面,在研究方法与结果上,要求有一定的创新性,有发表价值;而博士论文,则要求博士达到该领域的领先水平,能综合地研究科学问题,一定要有创见创新,别人可以基于博士论文做进一步的科学研究。

对原创性的理解,要分两个层次,无论哪个档次的论文,文字上要绝对原创,抄袭剽窃要零容忍。有许多人,比如川大的教授们,就爱故意抹煞文字原创性与科学原创性的区别,来为本科论文剽窃辩解。科学原创性指方法学上的进步与结果的史无先例。许多人的理解,现在国内大多数的导师,都给本科论文在科学原创上定了一个零,这是要不得的,是导师低能的表现:如果你指导的本科学生学位论文科学原创值为零,那么以后就不要指导了,因为该论文一出,就必然剽窃,不剽窃文字,都必然剽窃思想。

即使是本科论文,也要30%以上的原创,并非是对现有研究成果或者实验的亦步亦趋地模仿,起码也应该是把方法学应用没有人应用到的领域。大致而言,硕士论文要50%以上的原创,而博士论文要90%以上的原创。这些百分比是假性量化,对许多人来说可能比较模糊,换一种说法吧。本科学士论文的要求应当是没有结构、思想、与文字上的剽窃,学生掌握了相关领域的基本概念,论文浑然一体就行了;硕士论文要有表面的发表价值,作者要达到同行对相关问题理解的高度并且有一定的创新性;博士论文针对相关问题要超越所有同行,在方法学与结果理解上有创见,有明确无误的发表价值。

国外有发表论文以取代博士论文的,比如我以前读博士,就可以发表三篇论文,把他们收集成为博士论文。但这也不是随便写三篇论文就可以的,你还得把他们组织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证明你是某个领域的专家,你的确掌握了在该领域独立研究的能力。

有的时候,特别是有的领域,独力完成研究的机会不多,学位论文就需要跟合作者商议,取得合作者同意,同时,定好未来二次标签。作为合作与支持者,你如果对此掉以轻心,学位论文不被重发,你就失去了针对其中的智识产权申明的机会。这个机会一旦失去,你就永远是致谢中人物,学术界不会给你三次机会,让你又哭又闹去争产权。因为一旦允许,产权争议就没完没了,外人没那兴趣,没那资源去搞清楚你失职造成的后果。请所有参与合作研究支持了学位论文的学者将之放在心上。

回到学生跟导师论文争议上来,尽管不常见,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如果当时不发表,三年后戈鋆同学是否可以把导师扔在一边不理睬,独自把论文进行二次发表,兼了通讯作者?从法理上说,这是可以的,但造成的效果跟恽自求丑闻没有多大区别,人们会质疑戈鋆同学是否真正地100%地完成了该研究。在讲究师道尊严的中国,戈同学要承受的道德压力跟恽自求不相上下。但如果戈鋆同学如果把导师的名署上,自己当了第一作者,还兼了通讯作者,一般杂志编辑都会认为是审慎的做法,那表示导师起到了文字指导、资源帮助、以及方向性指导的作用,但研究的执行者、把关者、以及对研究理解程度,以学生为主,所以学术交流以学生为主。对于学位论文的再发表,学生有绝对主权决定谁是通讯作者,这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通讯作者的本意是用于交流的,其选择标准从来都不是导师,而是最有利于该研究成果交流的人,对于学位论文,无疑选择学位获得者是有充分理由的。

主张学生对学位论文再发表的绝对主权无疑又会让导师们暴跳如雷,学生就是像技术工人,我指哪儿,他就动哪儿,连论文都差不多是我把整体框架乃至于局部章节都是我写好了的,我把研究成果给他做学位论文,已经是十足地开恩了,居然还让学生做主决定我有没有资格做通讯作者?你一辈子做学生的吧?导师啊,你不能用一个错误去校正另一个错误,如果学生学位论文是那样做出来的,那是不合格的,你让他以欺骗的方式获得学位,那是欺骗社会的好不好?真要追究,你的责任更重,论文的署名权,已经是小事了。

许多人指责我唱道德高调,不顾及现实。这些人在现实的侵蚀下,早已道德沦丧,不知对错。我的批判,是一种希望,某一天,大家都知道应该怎么做。我还真没兴趣照顾你的社会现实。道德,只有适调,只有虚假的道德才有高调,脱出了伦理学的范畴,而真正的伦理学,永远是社会现实的产物,让你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做不得的。讲社会现实,讲潜规则,讲自己被不公正地对待,哪个不是装满了一肚皮,随时可以拉出证实自己像雷锋,像窦娥,给做坏事留下千万余地。

清纯的道德像清水一样洗涤人心,一是一,二是二,后错不扯前错。清官难断家务事,因为中国的清官差不多都道德沦丧,是彻底的糊涂蛋,无公正观念,不懂法理,陷入人情中不可自拔。你们习惯于做学霸,在不该署名的文章上署名,并不标志着我就不能当叫破皇帝新衣的小孩,指出你们没有资格署名的事实来。不要因为潜规则占便宜成了习惯,就把不义当着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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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ei128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4-5-21 00:32:01
支持学生!人之良心而已。
笑纳天下友情人. 交友/交流请加Q:27737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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