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网下模仿青少年口吻对大妈进行嬉笑怒骂,是一种不自知的耻辱,应当终结
江苏徐州出现“大妈暴走团”,每晚在云龙湖珠山景区行进,参加者有上万人,着装统一,步伐一致,小音箱放着广场舞音乐,1个小时7公里,回到广场后再跳舞。
行走和跳舞,都是户外运动,就在城里进行,符合大妈的运动需求。然而,纠纷之多,难于言表。跳舞有噪音,引起居民抗议,严重者甚至于泼粪。暴走也有问题,主要是占用道路,难以行车。
这都是说得过去的反对理由。噪音扰民问题、道路秩序问题,确实令人烦恼。不过,大妈也未必没有选择过场地。例如广场舞,我之所见,大多在街头广场、公园内外。我所在的小区很小,也曾有一队大妈跳舞,选在小区门口,相对不影响居民休息。徐州大妈的街头步行,是在云龙湖珠山景区,可见也非径直占据闹市区道路。
大妈广场舞问题,部分有噪音问题,但它之所以广受关注,其实不在于噪音,而在于它是普遍现象而引起社会关注。广场舞的参与主体是“轻老年”,这个群体因为广场舞而显示其高调存在,引起了基于青年趣好的主流文化的讥讽。
如果是仅仅因为噪音,广场舞所引起的将是大妈与被打扰的居民之间的对抗。但事实上情况不止于此,更多的时候,广场舞是被鄙视、被嘲讽、被打趣的。大妈在火车上跳舞,被称为“人类已无法阻止”,问题是火车车厢里的舞蹈是否确曾打扰了人,是否有必要阻止呢?大妈广场舞打鬼子,受到了审美趣味上的调侃。《最炫民族风》因被广场舞普遍采用,直接被定位为低俗音乐。
现在,大妈做什么事,会不被嘲笑或者不引起反感呢?早上坐车,会被称为与上班族争抢资源;买买金子,会被认为飞蛾扑火;上电话骗子的当,若是大妈也一定要标明身份,好像只有大妈在受骗一般。最新的报道是说,奶奶是潮娃杀手,好端端一个娃,交给大妈带就带成了乞丐风格。大妈正在被主流舆论划定行为边界。她们应该早上不乘车、晚上不跳舞,外出活动不可成群,呆在家里最为正当。
有关大妈的一切,与其说是真实的利益冲突,不如说是代际文化的冲突。这个冲突,在尊老敬老的时代是不会出现的,那时老年有着绝对的权威。但现在是一个青年文化,乃至青少年文化,才占有优越感的时代。二十岁的女子会被十七岁的女子称为“老女人”,时尚被视为先进的文化,而时尚的定义权转移到了青少年手中,装嫩扮酷不只是心理的需要而且成为生活的需要,三十五岁已经成为职业生命衰老的节点,吆喝年轻成为跟得上时代的证明。在这种社会文化背景下,厌老恶老已经成为风尚。
与此同时,“老年社会”正在到来。老年人占的人口比例在增加,其中,仍然富有活力的“轻老年”在展示生活的乐趣,而这种乐趣在青少年文化的审视下便是极为过时、老气和落伍,而“轻老年”却是以充满活力和自我满足的态度去展示这一切的,这便使其行为成为讥讽的对象。
我们显然没有为“老年社会”的到来作出相应的准备。老年化的速度很快,老年人口的增加很快,老年人的“存在”分量也在迅速增加。更多的退休人口需要的社会设施和社会 服务,准备不足;怎样面对更多的老年人口,人们在心理上也缺乏准备。就像一夜醒来,人们身边到处都是老年人,到处见到老年人成群结队地活动,到处是老年人在展现种种过时落伍的娱乐方式。利益冲突、资源冲突、文化冲突、趣味冲突、心理冲突也显现出来。
大妈之所以屡被提及,并且备受嘲讽,多数情况下也许不是大妈做错了什么,而只是她们是“轻老年”的符号,而“轻老年”在社会生活中的显著存在,为“嫩风尚”所不容。每个人都要老去,因而我们需要健康的老年文化,同时需要对待老年的正当方式。
本质上,在这个时代,老年不是一个令人愉快的人生阶段。这在大妈这个在词所遭遇的讽刺挖苦中已经可以证明。基于年龄而产生的文化歧视和群体歧视、文化自负与群体自负,应当得到平衡。网上网下模仿青少年口吻对大妈进行嬉笑怒骂,是一种不自知的耻辱,应当终结。
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