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ZF从2002年开始,与浦项制铁、三星等大企业及公共机构签订了合作的协议,促进“以购买为前提的新技术开发事业”,也就是当中小企业的技术研发成功时,大企业又一对一购买该企业研发的产品,在这种情况下,ZF向中小企业拨付部分研发费用,作为鼓励。这种政策实施以后,越来越多的大企业进入进来,推动中小企业进行技术革新,随之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
另外,韩国为寻求创新技术的捷径,积极创造机会,鼓励中小企业与高等学校合作。 3.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机构 韩国一面在经济发展部设中小企业署,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和计划,并设立“创业基金”,激励中小企业的开立和发展。并设立非盈利性ZF部门,专门为中小企业趋向国际市场提供各方支持。另一方面,成立专门的政策性银行和担保机构,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中长期信用贷款,帮助其改善生产设备及健全财务管理,建立信用担保基金,向缺乏担保品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本文来源:发表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