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人们认为需求要通过其他因素如效用来解释的根子,在于货币介入交换后造成的错觉。
货币介入交换后,人们单看一种商品的交易,就分成了买与卖、供与求。
卖或供给,人们很正确地要察看这一方的底限,这个底线就是成本;
而当人们考察买或需求时,愣住了,买方的顶限由什么表现呢?主流经济学用了需求概念,就是不但要看消费者对商品的喜爱程度(效用),还要同时看他的购买能力(收入),并且给出了一个”消费者意愿价格“的概念,这个意愿价格,是消费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价格(顶限),它不但同效用有关同时也同收入有关,如果用边际效用递减律解释人们买得越多,边际效用越小,意愿价格越低,那么,我们同样也可以用收入来解释,人们买得越多,收入一定下,就要拿出更多的收入去支付此商品,而其他商品的购买势必减少,而人们不愿意太多地减少其他商品的购买,所以,就只愿意在此商品增加的购买上支付越来越少的收入。需求或消费者意愿价格,受到收入的约束比效用约束更现实,更紧要。通俗地说,你不要同买不起这种东西的人谈这种东西的效用,这是对牛弹琴。效用只是愿意购买的原始动机,是否购买,以什么价位购买,硬约束还是收入。
说到这,我们可以解开货币造成的幻觉是怎样的情形了。
货币的用处,这里不用谈;货币导致的幻觉是,消费者是纯粹的,这在单种商品市场上是对的,但是,当你把货币暂时抽象掉,你看到的在某个市场上的消费者或所谓需求,由什么决定呢?不是货币收入,而是,此市场的消费者,一定是其它某种市场上的生产者、卖者,他们生产的效率、卖的效率,决定了他们在此市场上做为买者的购买能力或者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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