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ksz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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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削,不在资本家,而在工人的相互竞争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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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yongfei180 发表于 2009-7-30 09:24:02
chineseginger 发表于 2009-7-30 08:33
liuyongfei180 发表于 2009-7-29 16:42
[既然是竞争关系,为什么资本家能依靠政府镇压工人罢工呢?
不敢苟同,通观目前世界的工人罢工之平息,都是由工会出面协调,哪来的政府镇压?
hehe. 因为工会已经脱离了工人阶级,工人与政府之间是工会来协调.....

以美国政府为例,我问你,美国政府镇压过工人吗?美国政府镇压过资本家吗?劳资矛盾,为什么政府镇压工人而不镇压资本家?

"因为工人与资本家一样,都是个体户,资本家是大个体户,工人是小个体户。个体户与个体户之间当然是相互竞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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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成功 发表于 2009-7-30 11:18:29
同理,奴隶主的剥削在于,奴隶们自己的存在。

真是愚不可及。
没有竞争,就没有生产、就没有个人的最大效益的生产了吗?正相反,在消灭了动物生产关系后,即在消灭了现存的的极少数人作为生产者的片面的所谓自由市场关系后,在社会的即联合的个人生产的簿记中或联合起来的个人的生产计划关系中,,我将方便的了解到,我的生产能获得效益,我就可以参予社会产品的生产,我的产品生产,能获取更大效益,社会还会支持我最广泛的宣传我的产品生产,使我以最快速度获得最惊人的产品生产效益。
等等。
重建每个人所有权!为实现自由联合生产的人类真正民主制,而革命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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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jk1722 发表于 2009-7-30 13:40:26
剥削,不在资本家,而在工人的相互竞争
资本家, 工人, 竞争
工人的工资为什么上不去?这不完全在于资本家的不给,而在于工人的相互竞争。你不干,他干,工资如何可以上去呢?

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我们只知道竞争,不知道为何要竞争;我们只知道竞争的结果,却不知道竞争的基础和前提;我们只知道竞争的结果不合理,却不知道这是游戏规则使之然也。
作为社会的强势群体,资本家玩的是高智商,玩的是游戏规则的制定权设计权,在游戏开始之前,规则本身就已将各自的利益关系大致确定了下来。

举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前天在中央电视台看的一个节目,是几频道记不太清,不过网上肯定能搜到)
郑州新密市一个尘肺患者张海超鉴定拖了几年之久,首要的原因是他所在的工厂以种种借口不向新密市职业病鉴定机构提交相关的文件资料(工作经历、健康证明等)竟达几年之久,其次该职业病鉴定机构与各大医院鉴定结果不同,前者鉴定为疑似尘肺患者,后者鉴定为尘肺病但没鉴定资格。最后该职工要求上北京开胸验肺,开胸鉴定结果依然是尘肺,但北京的大医院也不具有职业病鉴定资格不予认可。过了几个月之后北京的国家卫生部专家和北京的国家职业病鉴定专家联合对该患者鉴定结果为尘肺三期而不是疑似定论。是不是每个职业病患者都得提着脑袋都要经过这么长时间折腾(有关部门将患者踢来踢去)才能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这件事情你对劳资关系不知作何解释。如果这个尘肺患者是你的亲戚你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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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像2 发表于 2009-7-30 15:12:44
看到过   竞争永远是是买家和买家,卖家和卖家之间竞争    的观点   
看来lz是同意的

15
mkszyz 发表于 2009-9-19 09:06:46
ygd1992 发表于 2008-6-6 21:44
这种说法很新奇,但没有竞争又何来进步?
不可以说没有竞争就没有进步,不竞争也一样进步。

16
liuyongfei180 发表于 2009-9-19 09:10:20
mkszyz 发表于 2009-9-19 09:06
ygd1992 发表于 2008-6-6 21:44
这种说法很新奇,但没有竞争又何来进步?
不可以说没有竞争就没有进步,不竞争也一样进步。
如果工人不竞争,资本家就不剥削了?

17
温暖如茶 发表于 2009-9-19 19:19:40
唉。。。论坛里无知的人太多了。。。建议大家先学习资本论,然后再来讨论问题!
剥削是马克思对于私有制社会的资本所有者对于工人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的定义。
剥削的前提有两个:私有制、剩余价值(劳动)。。。。。很清楚,与资本家和工人无关!
劳动的价值超过劳动力价值而形成的剩余是不可能消灭的。。。消灭剥削的唯一途径就是消灭私有制,当然在目前的历史条件下,这也是不可能办到的。

18
whm303 发表于 2009-9-20 04:54:41
剥削一方面被赋予太多的意识形态涵义,另一方面又往往被运用于一个人对几个人或一些人对另一些人关系的场合,这都是对剥削这个范畴的滥用。剥削只有在运用阶级分析方法分析社会运动的场合才是准确的。
举个例子,在手工业小商品生产时期,师傅对徒弟关系中,存在剥削吗?从个体关系来看,肯定存在,徒弟的劳动甚至可以说是义务的,师傅占有徒弟的剩余劳动是十分明显的。但是这种剥削关系有社会分析上的意义吗?没有。因为徒弟总是要变成师傅,作为学徒只是其职业生涯的一个阶段。因此,师傅和徒弟在社会意义上不是作为两个阶级而存在的。这样的“剥削”在个体关系中存在,但是对于社会分析毫无意义,所以在此类场合运用“剥削”这个范畴是不恰当的。

19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09-9-20 06:28:47
whm303 发表于 2009-9-20 04:54
剥削一方面被赋予太多的意识形态涵义,另一方面又往往被运用于一个人对几个人或一些人对另一些人关系的场合,这都是对剥削这个范畴的滥用。剥削只有在运用阶级分析方法分析社会运动的场合才是准确的。
举个例子,在手工业小商品生产时期,师傅对徒弟关系中,存在剥削吗?从个体关系来看,肯定存在,徒弟的劳动甚至可以说是义务的,师傅占有徒弟的剩余劳动是十分明显的。但是这种剥削关系有社会分析上的意义吗?没有。因为徒弟总是要变成师傅,作为学徒只是其职业生涯的一个阶段。因此,师傅和徒弟在社会意义上不是作为两个阶级而存在的。这样的“剥削”在个体关系中存在,但是对于社会分析毫无意义,所以在此类场合运用“剥削”这个范畴是不恰当的。
看来这师傅应当对徒弟进行义务教育.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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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9-9-20 07:27:19
温暖如茶 发表于 2009-9-19 19:19
唉。。。论坛里无知的人太多了。。。建议大家先学习资本论,然后再来讨论问题!
剥削是马克思对于私有制社会的资本所有者对于工人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的定义。
剥削的前提有两个:私有制、剩余价值(劳动)。。。。。很清楚,与资本家和工人无关!
劳动的价值超过劳动力价值而形成的剩余是不可能消灭的。。。消灭剥削的唯一途径就是消灭私有制,当然在目前的历史条件下,这也是不可能办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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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够讲清楚“劳动的价值”是多少,“劳动力价值”是多少,而形成的剩余价值是多少,
大家就会承认你真的“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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