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是学校对各单位研究生教育进行集中管理的领导和协调机构。 研究生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79年的科研处研究生科,1986年9月成立研究生处,后成立研究生部。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扩大,学校为加强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2002年9月成立研究生学院。 自1979年恢复研究生教育以来,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目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学科门类覆盖了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哲学七大学科门类。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共19个二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建有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和机械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共77个二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另外还有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以及工程管理硕士4个专业学位授予权,其中工程硕士包含12个招生领域。有电机与电器国家重点学科,有3个省重点一级学科,16个省重点二级学科。2010年,学校获批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研究生工程硕士机械工程领域获“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是辽宁省四所获此荣誉的高校之一。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名师云集。现有师资队伍1220余人,其中院士3人、教授200余人、副教授400余人、讲师600余人、博士生导师57人、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师资队伍总数的26% ,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师资队伍总数的77%。师资队伍中有全国优秀教师和劳动模范、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全国专业学会理事长、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国家和省级优秀科技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和省部级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省部级优秀人才、学科拔尖人才、教学名师和优秀创新团队等一大批优秀人才,学校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作为兼职教师。
研究生学院现有工作人员11人,其中院长1人,党总支书记1人,副院长1人,下设招生办、培养科、学工办三个科室。
多年来,沈阳工业大学一直把人才培养质量视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研究生学院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严格审查报考资格;科学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更新课程设置;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过程管理;高度重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诚信教育;严格把握学位授予标准。自招生以来,共培养了4千余名各类博士、硕士高级人才,培养出的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并以基础理论扎实、动手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而倍受用人单位的欢迎。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2015年招生简章
办学层次:硕士、博士
学习年限:硕士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博士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点及校址:
1、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2、沈阳工业大学兴顺校区: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三路1号;
3、沈阳工业大学辽阳校区: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
奖学金:
①研究生优秀入学新生奖学金:奖励初试成绩优秀的录取新生、重点院校录取新生、推荐免试和硕博连读录取新生;
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每生每年2万元;
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社会服务等情况确定获奖人选。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覆盖面为70%;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覆盖面为40%;
④优秀学术论文奖学金:影响因子4及以上的期刊论文每篇奖励2万元;影响因子2及以上的期刊论文每篇奖励1万元;
2、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与学校资助部分)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博士研究生第一学期每生1500元/月,按5个月发放;第二至六学期每生2000元/月,每学期按5个月发放。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3、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4、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
为促进学校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以及缓解部分研究生的家庭困难和改善研究生的生活待遇,学校提供“助研”、“助教”和“助管”等勤工助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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