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价值演化系列短文中,已经介绍了五个价值公式,前两个价值公式都存在于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的时代,根据这两个公式(参见“历史上第一个价值公式http://www.pinggu.name/bbs/b4i358859p5.html”与“历史上第二个价值公式http://www.pinggu.name/bbs/b4i299470p5.html”),都能判断出商品应该交换到的货币量。到了历史上第三个价值公式存在的时代以后,价值公式中的变量不仅仅包括商品与货币耗费的劳动量了,而且还要包括间接税。由于商品负担的间接税是竞争形成的(参见“历史上第三个价值公式https://bbs.pinggu.org/thread-306649-1-1.html”),而不像流转税(如营业税、产品税)那样可以根据商品销售的数据计算出来,因而给不出计算公式,只能笼统说明价值的表达式。但价值定义的原则不能变,仍然是“商品在符合产品交换的主导思想的条件下应该换到的货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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