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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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原创]“按劳分配”并非社会主义思想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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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7-8 16:2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nlzltd在2008-7-8 14:49:00的发言:

1、“按劳分配”政策本身就是对有劳动能力群体的分配政策,这一政策,与通过“二次分配”或社会保障来维护和解决其他群体之权益的政策相辅相成,并行不悖。

按劳分配”一词是建立在一个含混的“劳动”概念之上的。

厂商也可以把自己的行为解释为“劳动”(熊比特就是这样诠释的)。

真正的劳动概念不是指体力劳作者。

楼主首先把“按劳分配”理解或定义为仅有的、适用于所有群体的分配政策,然后质疑其“剥夺很多人的生存权力,与社会主义一词具有内部逻辑的矛盾

如果把它理解为不包括所有人群,而是针对部分人,那么“社会主义”一词的“社会”二字从何体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8 16:20:5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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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lzltd 发表于 2008-7-8 17:2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楼主一会儿反对“按劳分配”, 一会儿又反对“劳动含混”,论题多多呵!那就烦请再赐教一个不“含混”的劳动概念。

2、楼主以为何谓“社会’? “社会”就意味着解决问题时一刀切吗?对有劳动能力者和丧失劳动能力者采取不同的分配政策,不正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正是“社会”的合乎逻辑的要求吗?

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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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7-10 08:4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nlzltd在2008-7-8 17:29:00的发言:

1、楼主一会儿反对“按劳分配”, 一会儿又反对“劳动含混”,论题多多呵!那就烦请再赐教一个不“含混”的劳动概念。

2、楼主以为何谓“社会’? “社会”就意味着解决问题时一刀切吗?对有劳动能力者和丧失劳动能力者采取不同的分配政策,不正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正是“社会”的合乎逻辑的要求吗?

1.不含混的劳动概念,我在《西方经济学的终结》一书当中已经给出,简单地说就是大脑的创造性活动。

2.你承认采取不同分配政策就行了,我就是这个意思。既然是对部分人群适用,就不要冠以“社会主义”。以后记得鼓吹“按劳分配”时附带上它的适用范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10 8:46:3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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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lzltd 发表于 2008-7-10 15:1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讨教一个概念的定义都如此“吝啬”,看来要问个究竟,非买书不可了。呵呵

2、某处立一“请勿随地吐痰”的标牌,某先生见而质疑道:“这并非是对人们进行道德训诫的办法!”或问其故,答曰:“于盲者无效耳。”随后,建言改之为“非盲者请勿随地吐痰” 。       

呵呵,此前笔者已指出:“按劳分配”政策本身就是对有劳动能力群体的分配政策,这一政策,与通过“二次分配”或社会保障来维护和解决其他群体之权益的政策相辅相成,并行不悖。

楼主首先把“按劳分配”理解或定义为仅有的、适用于所有群体的分配政策,然后质疑其“剥夺很多人的生存权力,与社会主义一词具有内部逻辑的矛盾”,——呵呵,这不是“结论的问题都预埋在基本概念之中了”吗?首先曲解之,然后质疑之,然后以之为“独到发现”,这与质疑标牌的那位先生有何异同?

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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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7-10 15:5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从何说起?

我的主帖的意思就如标题所示,只是提醒人们不要把“按劳分配”当作社会主义思想。我所主张的就是在必要需求领域和非必要需求领域采取不同的手段,那里有排斥按劳分配的意思?难道非得把按劳分配缪称为社会主义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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