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劳分配”政策本身就是对有劳动能力群体的分配政策,这一政策,与通过“二次分配”或社会保障来维护和解决其他群体之权益的政策相辅相成,并行不悖。
“按劳分配”一词是建立在一个含混的“劳动”概念之上的。
厂商也可以把自己的行为解释为“劳动”(熊比特就是这样诠释的)。
真正的劳动概念不是指体力劳作者。
楼主首先把“按劳分配”理解或定义为仅有的、适用于所有群体的分配政策,然后质疑其“剥夺很多人的生存权力,与社会主义一词具有内部逻辑的矛盾
如果把它理解为不包括所有人群,而是针对部分人,那么“社会主义”一词的“社会”二字从何体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8 16:20:59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