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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好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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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难点在于征收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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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个 发表于 2015-1-15 09:21:1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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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房地产税在中国会遇到哪些问题?很多人认为最大的难题可能是国有土地的70年土地使用权问题,认为土地出让时已经将今后70年的税收缴纳了,如果再行征收房产税,那就会有重复缴纳的嫌疑。在我看来这个说法并不成立,因为土地出让金是私人在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向政府支付的一种对价,只不过这个价格比较特殊,冠之以“土地出让金”的名义,而且收取的一方是政府,由此会被很多人误认为是对今后70年房产税的一次性征收。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在这个环节中是作为卖方出现,从事的是民事行为,而不是对今后70年税收的折现,两者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那么接下来问题来了,征收难点在哪?我认为主要有三点。第一,房产税是直接税,在间接税大行其道的当下中国,房产税能否顺利征缴?相关研究表明,针对个人征收的直接税只有在那些法治程度较高的国家中才能够试行,因为政府在纳税人面前有足够的正当性,而在那些法治程度较低的国家中,直接税往往会被包装成间接税的名义出现,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是,个人所得税是直接税,但是在中国却是通过委托代征。假设实施房产税后,个人不向政府申报房产税,那么政府该以何种手段来面对这种逃税行为?

从目前在上海试点的房产税来看,房产税是以个人申报为主,如果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向其追缴税款、滞纳金,并按规定处以罚款。具体的惩罚措施是“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逾期缴纳的税款从次年1月1日前按日加收滞空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将纳税记录在社会征信体系上体现,但是这种做法只是在小规模试行的情况下有效:据上海财税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上海2013年房产税收入约为1亿元。在绝大多数市民都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的前提下,这种征缴方式可能会是有效。但是一旦所有的市民都要缴纳房产税时,这种征缴方式还会有效吗?这是一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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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产税 社会征信体系 科技有限公司 Store 土地使用权 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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