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计中遇到新三板上市单位在处理待抵扣进项税时计入:其他应收款-待抵扣进项税。
个人怀疑这样的会计处理,
首先:往来款科目挂账须有明确的往来单位,否则在财报披露时难道披露 待抵扣进项税某某税务分所吗?
其次:应交税费下的待抵扣进项税科目的设置适用于纳税辅导期的纳税人,那么,也就是说若待抵扣进项税不放在其他应收款列示,放在应交税费列示也是不合适的。
于是问题出来了,若是想将待抵扣进项税进行会计处理应该怎么做才是最合适的?请高手指教。
楼主: zhang88h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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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其他应收款-待抵扣进项税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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