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剥削,是指:在所有权临时转移的环境里,在非分私欲的驱动下,处于强势地位的所有权临时受让者,利用临时占用他人所有权的机会,利用所有权临时转移过程中存在的制度缺陷,掠夺他人所有权在运动过程中创造(或形成)的价值。这,就是剥削!
显然,剥削不仅仅只有资本所有者剥削劳动所有者,即剩余价值剥削这一种形式。另外,也存在劳动剥削资本的现象。比如,金融危机便是管理劳动者对资本所有者的剥削造成的。还有,腐败也是典型的剥削形式。至于亲人剥削亲人,你别说,还真得存在。比如,那些效益低下,甚至亏损的国有企业,靠国家补贴过日子,难道不就是对全民的剥削么?
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定性剥削的标准是公有制社会的标准。在公有制社会,只有一个资本家,那就是国家,大家都可以无偿使用公共资源。列宁因此将其称之为国家资本主义;但在私有制社会,国家不可能无偿提供全民所需的全部生产资料,更不可能公平合理地分配公共资源,唯一的途径就是生产资料有偿使用。显而易见,资本虽然不能创造价值,但它为劳动创造价值承担了投资风险,完全有资格获得风险效益。至于风险利益的高低,主要依靠市场调节机制,并辅之于ZF必要的调控手段(如减免或增加税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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