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民:交警被拖死 谁负主要责任?
上海交警茆盛泉因为拦截一位在原左转道现改为直行道的试图左转车辆而被撞死,最悲惨的是,交警的妻子怀孕不久将产子了。此事一出,舆论哗然,公安部出动了,市民出动了,网民出动了,但是,阳民认为,如果不认真总结不好好吸取悲剧的教训,类似悲剧仍然会重演。
相信任何一个人从出事视频都可以看出当时的功过是非,交警在执法没错,问题是,交警执法方式本身是不是值得改进和提高?以后还要不要动不动就伸手去抓司机的方向盘?其实,任何有驾驶经验的人都知道,抓方向盘这个动作本身就是非常危险的动作,用非常危险的动作去执法,交警当时那一刻在想什么?
大家最关心的是,那即将产子的交警老婆,她才是最可怜的人啊!然而,交警老婆怀孕也许只有交警知道,其他人不知道啊!交警自己不知道这种抓方向盘的危险动作可能带来的灾难吗?法经济学讲过一个故事,说一个人把自己非常贵重的东西交给他朋友带回家,但他没告诉朋友这是什么东西,也没告知这东西贵重与否?结果这朋友不小心把东西弄丢了。后来法院判决这朋友无任何过错。原因是,你既然自己知道你的东西非常贵重,为什么不自己带回家?为什么不事先权衡如果朋友丢失怎么办?从规避贵重东西损失的最省成本来说,当然是这个人来承担全部责任(朋友无任何责任),类似的故事还有港口驳船漂移撞坏轮船等故事。
法经济学关心交警被拖死的问题在于,这个悲剧中,谁最有能力、谁最有经验、谁最有常识知道这起事件的危害程度,那么谁就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很显然,交警作为执法人员,他当然最有能力、最有经验、最有常识知道那个危险动作不仅给自己带来灾难,给自己妻子带来灾难等,为什么他还要去做?执法难道不讲究科学吗???非要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
当然,毫无疑问,这个闯祸的车主必须也肯定会遭到严惩,这几乎没有人可以怀疑。但阳民希望的是,类似悲剧不要再重演了,我们交警在面对这样问题的时候,先放他们过去,然后呼叫各路口关卡就行了。也可以什么都不做,因为监控已经清楚地记录着车辆违法的一切,还怕不能惩罚车主吗?为什么一定要用生命和血的代价去执法???
公安部此举虽然在激励交警的执法热情,也给他们增加胆量,但是,如何科学有效而避免伤亡性执法,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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