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2014年度业绩公告,公告显示,旭辉2014年销售和核心净利润双双创下历史新高,合同销售金额上升至人民币212亿元,较去年增长近四成,核心净利润达19.4亿元,同比增长近28%。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旭辉新增10个土地项目,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苏州、合肥和南京等一二线城市。同时,去年旭辉约94%销售业绩也来源于一二线城市。
截至目前,旭辉在全国14个核心一二线城市拥有超过60个项目,形成了长三角、环渤海、中西部三大核心销售区域。林中透露,旭辉2015年可售货值为500亿元,42%来自一线城市,52%二线城市,6%是三线城市。
“旭辉规模的增长是建立在盈利增长与负债稳定的基础上,不通过牺牲利润率和财务安全性来换取增长。”旭辉集团董事长林中表示,旭辉将进一步巩固一二线城市,维持审慎的财务策略,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开发宜居刚需和改善型产品以满足市场主流需求。
业绩报告显示,旭辉2014年完成合同销售建筑面积173.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4%;合同销售均价为人民币12235元,同比增长14.1%。同时,旭辉对2015年的销售及回款持乐观态度,并制定全年合同销售目标为人民币250亿元,较2014年增长约18%。
“高周转是基本能力而不是竞争力”,林中认为,真正的高周转是基于土地储备、产品结构及系统能力三方面的综合结果。“高周转”是旭辉实现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2014年,旭辉平均资产周转率为58.3%,较2013年提高近5个百分点。据了解,旭辉在拿地后一般会要求8个月内开盘,首次开盘去化率达到60%,11个月实现资金快速回笼周转,内部称之为“8611”战略。
在谈及企业发展时,“销售增长、负债较低、持续盈利”,林中认为这是资本市场考察企业的三大标准,“一个企业最关键的就是把基本面做好,而旭辉的基本面就是实现持续、稳定、有质量的快速增长。”
业绩公告显示,2014年旭辉已确认收入为人民币161.8亿元,同比增长35.9%;核心净利润则达19.4亿元,同比增长27.7%;毛利率及核心净利润率维持健康水平,分别为25.9%及12.0%。同时,核心利润的增长也直接反应在了对股东的回馈上。据悉,旭辉全年派息金额由2013年的0.07元增至0.11元,幅度达到57.14%,每股股息也创下新高,有力地保障了股东和投资者的权益。
业内人士分析,旭辉核心净利润提升的原因主要是由融资成本降低、土地价格具有防守性、产品质量提升逐步实现品牌溢价,以及良好成本管控等方面的共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