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权是什么?这个问题不好回答。
先看看什么是所有权和产权。百度百科是这样解释的: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产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是:产权是一个较大的概念,产权包括所有权。
那么水的所有权是谁的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法律规定水资源不能由国家以外的主体享有所有权。也就是说水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是由国家所有。
再看看对于水权的比较公认的解释。水权是指水资源的所有权以及从所有权中分设出的用益权。水资源的所有权是对水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力,所有权具有全面性、整体性和恒久性的特点。我国《水法》明确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该农村集体经济使用。为适应不同的使用目的,可以在使用权的基础上,着眼于水资源的使用价值,将其各项权能分开,创设使用权、用水权、开发权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水资源的使用权。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性。
但是问题来了,水的这些权利是密不可分的。我喝了一口水,不但占有了这一口水,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从中受益了,并且变成了废弃物——尿液,排泄出去。这时候无形中实现了这口水所有权的私有化,我成为了这口水的主人。当然,如果生活在城市里,我可以通过向自来水公司支付水费等形式,来实现水的所有权的转移。但是在农村很多地方,并没有实现集中供水,老百姓喝水、用水都是免费的,这时候的水权就消失了,因为没有价格的资源并不是商品。
对于水权改革,要把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存在一定的难度。但这是一个方向,如果没有价格机制的调整,对于水资源的污染和浪费是难以避免的。甘肃张掖是一个缺水的城市。为了节约用水,2001年就开始了节水型社会试点工作,采取的措施是以水权为核心,以水票为载体,农民的水票可以交易,就是说如果某户农民的水票用不完,可以卖给需要更多水的农户。农民成立用水者协会,合理编制灌溉用水计划,组织农民参与灌溉管理,灌溉工程的使用、管理,参与灌溉用水决策。农民可以凭水权证,购买水票,实现水使用权的流通市场。这样就实现了对于水资源配置计划与市场的结合。这样的改革举措,对于用水需求较大的农业大省推进节水工作,具有很好地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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